新约伴读
帖撒罗尼迦后书第一章
周五 永远的沉沦【1】
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五:
10那些不顺从祂福音的人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并离开祂力量的荣耀。1:11因此,我们也常为你们祷告,愿我们的神算你们配得过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们所喜悦的一切良善,和信心的工作,
在火湖里永远的灭亡,也就是永远的沉沦。这是最可怕的。有人辩驳说,没有永远的沉沦这回事;他们说神是爱,不忍心使祂创造的人在火湖里永远受苦。他们似乎忘了启示录十四章十至十一节,十九章二十节,二十章十节,十四至十五节,和二十一章八节。这些经节告诉我们,那些失丧、灭亡的人,要在火湖里永远受苦。神是神。祂爱的时候,是真正的爱;但祂严厉的时候,也真是严厉。不信的人既要面对这可怕的永远沉沦,他们实在需要福音。
不认识神是无可推诿的。有些人会说,“从来没有人传福音给我,我生前没有听过福音”。这样讲理由的人,对不认识神乃是无可推诿的。照圣经所说,神借着受造之物,给人晓得。(罗一20。)不仅如此,神也是人的良心所知道的。人借着受造之物,凭着良心,就能认识神。我们的良心告诉我们有神。为这缘故,没有人能说他无路可以认识神。凡不认识神的人,都要受惩罚。听了福音却不接受、不顺从的人,也要受惩罚。
神的救恩是永远的,我们一旦得着了,就永远稳妥。以弗所一章五节说,我们是照着神的意愿所预定的,而约翰六章三十九节告诉我们,父的意思是凡赐给子的人,一个也不失落。这就是神对我们救恩的意愿。神的意愿比磐石更坚定稳妥。天地可以废去,神的意愿却永远长存,绝不会上上下下,像电梯一样。神的拣选和呼召,也是神的救恩的保障。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拣选了我们。(弗一4。)不是我们拣选了祂,乃是祂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而祂的拣选,不是本于我们的行为,乃是本于那呼召人的。
(罗九11。)祂不仅预定了我们,又召我们来,(八30,)这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自己的定旨。(提后一9。)祂的呼召是没有后悔的。祂呼召了我们就永不后悔。祂的拣选和呼召与我们的行为无关,绝不受我们行为的影响,因为祂的拣选和呼召永不改变。神的拣选和呼召既是由神发起,而不是由我们发起,就成了我们救恩的保障。
神的爱和恩,也是我们从神所得救恩的保障。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约壹四10。)没有一事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罗八38~39。)我们会改变,但神的爱永不改变。不仅如此,神救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在历世之前,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恩典。(提后一9。)我们的行为时常失败,但神的恩永不失败。救恩的保障,不在于我们的行为,乃在于那出自祂不变之爱的永远有功效之恩典。神那显示与信的义,(罗一16~17,)乃是神永远救恩的保障。神为要显示祂的义,就必须称我们为义;祂已经称我们这些相信主耶稣的人为义。(三26。)称我们为义的,乃是公义的神。(八33。)神的义是祂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
祂的宝座立定直到永远,永不动摇。我们的救恩,既有神的义作保障,就像祂的宝座一样,永不动摇。(希伯来书生命读经,第四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