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犹大书第一章

周二 为信仰争辩【4】

犹大书三至七节:
3 亲爱的,我尽心竭力要写信给你们,论到我们共享之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4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预先所记载要受审判的不敬虔之人,将我们神的恩典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否认我们独一的主人和主,耶稣基督。5 虽然你们一次永远知道了一切的事,我仍要提醒你们:从前主救了祂的百姓出埃及地,后来却把那些不信的毁灭了;6 又有不守自己权位,离弃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永远的锁炼把他们拘留在幽冥里,等候大日的审判;7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的样子一味的行淫,随从相异的肉体,就受永火的刑罚,立为鉴戒。

三节“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的信仰不是主观的,乃是客观的;不是指我们的相信,乃是指我们的信仰,就是我们所相信之物。这信仰指新约的中心内容,成了我们共有的信仰,(徒六7,提前一19,三9,四1,五8,六10,21,提后三8,四7,多一13,)我们相信,就能得着我们共享的救恩。这信仰(不是任何道理)已经一次永远的交付圣徒;我们应当为这信仰竭力争辩。(提前六12。)

要明白新约的真理,我们需要看见,神首先赐给亚伯拉罕应许。我们可以说,这应许是在神对待人的“主要轨道”上。但因着神选民的无知和不信,神就必须将律法赐给以色列人。在加拉太书,保罗将律法比作亚伯拉罕的妾夏甲,而不比作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加四21~25。)这就是说,夏甲是律法的象征或豫表。因此,律法的地位不是妻子的地位,乃是妾的地位。如今在新约里,神赐下信仰来顶替律法。

神所赐的信仰有主观的一面和客观的一面。主观的一面论到我们的相信,客观的一面论到我们所相信的事物。三节的信仰不是指我们相信的能力;乃是指我们所相信的事物。因此,信仰是指新约的中心内容。

彼得在他的第二封书信里告诉我们,我们已经分得同样宝贵的信。(彼后一l。)这信是主观的,是指我们里面的信。与犹大三节的信仰不同,因为犹大书的信仰是客观的。

就着客观的意义说,信仰等于神在新约中所赐给我们之遗命的内容。律法包括十诫和一切附属典章的内容。律法是在旧约里所赐的,但神在新约里所赐的,乃是包括神新遗命一切项目的信仰。这遗命甚至包括三一神。然而,它并不包括蒙头、洗脚、或施浸的方法这类的事。虽然如此,有些信徒却为这类的事争辩,以为他们在为信仰争辩。但那不是正确的领会犹大所说,要为那一次永远交付圣徒的信仰竭力争辩的意思。

为信仰争辩,就是为神新遗命中基本且要紧的事争辩。这些基本的事中,有一件就是基督为救赎我们而死。

假定摩登派的人告诉你,耶稣不是为救赎而死在十字架上,乃是因着祂是殉道者,为自己的教训牺牲自己。对基督的死这样的领会乃是异端,与神新遗命中主要的一项相对。我们需要为着基督救赎的真理竭力争辩。(犹大书生命读经第一篇,至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