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雅各书第二章

周三 君尊的律法【2】

雅各书二章八至十节:
8 你们若照着经上“要爱邻舍如同自己”的话,成全这君尊的律法,你们就作得好了;9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给律法定为犯法的。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却在一条上失脚的,他就是犯了众条。

八节”君尊的律法是指“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条诫命。这是众律之王,包括并完全一切的律法。(加五14,罗十三8~10。)爱神并爱邻舍是律法最大的要求,一切的律法都系于此。(太二二36~40。)

雅各在雅各书二章九节说,“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给律法定为犯法的”。这指明按外貌待人便是违背律法,而违背律法就是罪。按外貌待人干犯了君尊的律法,就是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这条诫命。对穷人说,“你站在这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就不是爱人;我们不愿意人这样对待我们。九节的要点是说,按外貌待人的便是犯罪,给律法定为犯法的。

在十节雅各接着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却在一条上失脚的,他就是犯了众条”。八至十一节的话指明,在雅各的时候,犹太信徒仍然遵守旧约的律法。这符合雅各和耶路撒冷的众长老在行传二十一章二十节对保罗所说的话。雅各和耶路撒冷的众长老,以及成万的犹太信徒,仍留在基督徒信仰与摩西律法的混杂里。他们甚至劝保罗实行这种半犹太教的混杂作法。(17~26。)他们不知道律法时代已经完全过去,恩典时代该受完全的尊重;凡不顾这两个时代之分别的,就是抵挡神时代的行政,就是严重破坏神建造召会作基督彰显的经纶计划。这样看来,雅各书是在半犹太教混杂的乌云,糢糊不清的背景下写的。然而有好些按天然观念实行虔敬的人,却忽视了本书的这种背景。(雅各书生命读经第六篇,至页)

人犯了很大的错误,以为神赐人律法,是要人遵守律法。相反的,神赐人律法,是要人干犯律法;因着干犯律法,人才可能完全被暴露。你若想要遵守律法,你就错了;你若干犯律法,你就对了。律法赐下不是给人遵守的,律法赐下乃是给人干犯的。

这思想很合乎圣经。罗马三章二十节说,“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叫我们知罪。人若没有律法,就会继续犯罪而不承认这些是罪。人会原谅自己罪恶的行为,用好听的说法描述这些行为。然而,律法鉴定罪为罪。不仅如此,四章十五节说,“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你也许以为律法防止过犯,但这一节说律法暴露过犯。不但如此,五章二十节说,“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律法插进来,不是叫过犯减少或受约束;那是我们天然的观念和想法。保罗说,律法插进来,是叫过犯增多,意思是过犯可能大量增加。因此,圣经指明,律法赐下,不是给我们遵守,乃是给我们违犯。

你也许说,“我不会想要干犯律法”。无论你想不想要干犯律法,都算不得甚么,因为你会干犯律法。你无法不干犯律法。律法说,“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虽然你也许想爱你的邻舍,但你爱不来。甚至上学的孩子也无法爱同学如同自己。概略而言,我们可以说,律法的作用是叫过犯增多。一旦过犯增多,律法就暴露它是罪。这样,律法就引导我们知罪。(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十二篇,至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