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神圣启示的中心线来看那灵

第二十篇 那灵与新耶路撒冷

读经:约七39,林后十三14,启二二17、三6,十九7~9,二一2、9,二一11,二二17

壹 那灵是三一神的终极完成,临到祂的赎民—约七39,林后十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一 父,子,灵是一位神—约十四10~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1 父是神,子是神,灵是神—彼前一2,来一8,徒五3~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2 父子灵三者是一位神,绝不能分开—林后十三1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二 整个神是灵—约四24:(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1 “神是灵”这里的“神”必是指整个神—父、子、和灵—2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2 神圣的三位都是灵,祂们乃是一—24节。(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三 七灵是子的七眼—启五6,二一23~24上:(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1 神的七灵就是羔羊的七眼,羔羊是灯—五6,二一23~24上。(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2 七灵,七眼、灯—子,光—父这三者乃是一,为着神圣分赐的终极完成—五6,二一23~24上。(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四 那灵是三一神的终极完成,临到祂的赎民并彰显在表征今时代众召会的灯台上—一11~12:(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1 灯台是三一神分赐到人性里面,调在人性里面所成的一个实体—二二17上。(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2 召会不仅是一群基督徒,也不仅是基督信徒的一个组织,乃是分赐到所有信徒里面神圣三一的调和—弗三16~21,四4~6、1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3 这是那灵,是三一神的终极完成,临到祂的赎民,这也是神圣分赐在今时代的终极完成—启二一11,四3。(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贰 这终极完成要来到终极的阶段,就是新耶路撒冷—二二17、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一 那灵和新妇是一—神赎民的终极完成—二二17、三6。(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二 新耶路撒冷乃是单一的实体,被看作是羔羊的妻,新妇—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叁 新耶路撒冷乃是宇宙的婚配—十九7~9,二一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一 神圣分赐的终极完成乃是宇宙的婚配—十九7~9,二一2、9。(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二 丈夫是那灵,妻子是新妇;那灵和新妇是一对配偶,说,“来;”“那灵和新妇说,来!”—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三 三一神经过了过程,终极完成为那灵,分赐到祂的赎民里面,这灵要作新郎;而神的赎民是蒙救赎要重生、并变化之人性的终极完成,将来要作新妇—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肆 新耶路撒冷是由神圣三一与神的赎民所组成的,完全彰显神直到永远—二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一 神圣三一与祂所救赎的人调和为一—二一,二二。(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二 新耶路撒冷的组成:父的性情是实质;子的救赎(包括祂的死和复活)是入口;灵的变化是工作,使我们成为神圣的、宝贵的—二一18、21、11、18~20。(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三 新耶路撒冷这城是由永远的生命所浸润的,而这永远的生命就是三一神自己;这就是神圣分赐的终极完成—二二1~2、14、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四 三一神和祂赎民的这个组成,要完全彰显神,直到永远—二一11。(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伍 三一神的终极完成,和蒙神拣选、救赎、重生、及变化之子民的终极完成,在宇宙的婚配里合而为一;经过过程的人要与经过过程的神永远相配,完全彰显祂,并且使祂得着完全的满足—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一 神性经过了一个过程—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成了那灵,就是三一神的总和、终极完成,祂是新郎—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

二 人性也经过了一个过程—救赎、重生、变化—成了蒙神拣选、救赎、重生、和变化之子民的终极完成—二二17。(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三年第二册,神圣三一的神圣分赐,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