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约翰福音第十八章
周四 主为外邦人按着他们政治上人的法律所察验【4】
约翰福音十八章二十八至三十六节:
28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解往总督府去,那时是清早。他们自己却不进总督府去,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29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拿什么控告这人?30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会把祂交给你。31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自己把祂带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判祂吧。犹太人说,我们杀人是不可的。32这是要应验耶稣所说,那指明祂将要怎样死的话。33彼拉多又进了总督府,叫耶稣来,对祂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34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由于自己说的,还是别人对你论到我说的?35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究竟作了什么事?36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是来自这里的。
主在祂的尊严中为人类所察验,(约十八12~十八38上,)就像逾越节的羊羔被人察验一样。(出十二2~6。)主耶稣这逾越节的羊羔在逾越节时被钉在十字架上。按照预表,逾越节的羊羔在被杀之前,必须先受察验,断定它身上有无瑕疵。基督为人类所察验,就是这预表的应验。
主为外邦人按着罗马帝国的法律所察验。(约十八28~38上。)罗马帝国的法律是有名的,甚至今天还有很多国家的法律以罗马法为基础。在主被外邦人按着他们政治上的法律所察验之前,祂按着犹太律法受察验,被判死刑。然后祂被罗马政治所察验,就是被属地权势的法律所察验。犹太律法执行死刑,是将罪犯用石头打死。(约十八31,利二四16。)当时若仍采用这种处决的方法,主耶稣就可能被人用石头打死。但那样就不会应验主所说的预言,祂说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约三14。)
当彼拉多审判主耶稣的时候,自己反为主在祂的尊严里所审判。(约十八33~38上。)彼拉多是罗马帝国的总督,非常胆怯。他是一个政治人物的好例子。他虽然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但他和所有的政治人物一样,害怕百姓。今天的政治人物也是这样。彼拉多查不出主耶稣有什么该定罪的,他知道主没有作过什么错事;但百姓的声音征服了他,他不真诚、不忠信。
当主被带到彼拉多面前时,似乎是彼拉多审判祂,但至终却是主审判彼拉多。我们看过,彼拉多的一个特征就是胆怯,怕犹太百姓。他知道主耶稣是无罪的,也宣告查不出祂有什么错来。但是因他惧怕犹太人,就定了主的罪,判了祂死刑。这是不公不义的。当主告诉彼拉多,祂来到世间“为要给真理作见证”,并且“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约十八37。)彼拉多对祂说,“真理是什么”?(约十八38。)这指明是主审判彼拉多。实际上主是说,“你是这样一个高级行政长官,却不明白真理是什么,那你就是虚伪的人,你不真诚”。此后,彼拉多被暴露且蒙羞,就不再审判主了。在此,我们看见政治的黑暗。(约翰福音生命读经,五七五至五七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