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三章

周五 在灵里的浸和在火里的浸【2】

马太福音三章十二至十五节:
12祂手里拿着扬场的簸箕,要扬净祂的禾场,把祂的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秕用不灭的火烧尽了。13当下,耶稣从加利利出来,到约但河约翰那里,要受他的浸。14约翰想要拦住祂,说,我当受你的浸,你反到我这里来么?15耶稣回答说,你暂且容许我吧,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全般的义。于是约翰容许了祂。

施浸者约翰引荐基督时,说,“祂手里拿着扬场的簸箕,要扬净祂的禾场,把祂的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秕用不灭的火烧尽了”。(太三12)这里陈明基督是禾场上的簸谷者。因为祂是这样一位簸谷者,我们众人都需要对祂认真。

那些由麦子所表征的人,里面有生命,主要把他们浸在圣灵里(太三11),并把他们提去,收在天上的仓里。那些由糠秕所表征的人,如十三章二十四至三十节的稗子,里面没有生命,主要把他们浸在火里,把他们扔到火湖里。这是关于祂回来后,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审判活人(太二五31~46),以及千年国后在白色大宝座上审判死人(启二十11~15)。马太三章十二节的糠秕,是指不肯悔改的犹太人;十三章的稗子,是指挂名的基督徒。这两班人的永远定命都是一样的,就是在火湖里沉沦(太十三40~42)。

我们不该象糠秕,也不该作稗子。反之,我们该是麦子,就是神活的儿女。要作神的儿女,我们需要重生(约三3),从水和灵生(约三5)。凡悔改并相信主的人,要被祂浸在圣灵里,使他们能得着永远的生命。那些不悔改不相信的人,要被祂这簸谷者浸在火里;他们要被扔在火湖里永远沉沦。因此,主的浸不是为着在圣灵里永远的生命,就是为着在火里永远的沉沦。(新约总论第二册第四十六篇,三○九至三一○页)

君王耶稣使用两种浸:在灵里的浸和在火里的浸。在灵里的浸开始诸天的国,在火里的浸要结束诸天的国。诸天的国开始于五旬节那天。那天君王耶稣把相信的人浸在圣灵里。借着在灵里的浸,诸天的国就开始了。诸天的国要结束于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那时不信的人要受审判,并被丢在火湖里,那就是在火里的浸。这火浸要结束诸天的国。

约翰在水里施浸是诸天之国的初步,是为着诸天之国的来临作准备。很多挂名的基督徒在水里受了浸,但他们有分于灵里的浸,或遭受火里的浸,就在于他们是否悔改。他们若真悔改了,主耶稣要把他们浸在灵里。若不然,主耶稣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者,要把他们丢在火湖里。因此,在圣经里有三种浸:水浸、灵浸和火浸。约翰的水浸是为着国度来临作准备,灵浸是国度的开始,火浸将是国度的结束。我们不该继续作毒蛇之种。我们不该是三章的糠秕,也不该是十三章的稗子。反之,我们必须成为麦子,神活的儿女。要成为神的儿女,你必须借着水浸入灵里。约翰三章五节说,你必须从水和灵生。首先,我们借着水受浸,然后我们在灵里受浸。这样我们就蒙了重生。因此,有两种积极的浸:在水里的浸和在灵里的浸。但我们不愿与在火里的浸有关。(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九篇,一〇七至一〇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