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十章

周五 背起十字架跟从主【4】

马太福音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九节:
34不要以为我来,是给地上带来和平;我来并不是带来和平,乃是带来刀剑。35因为我来是叫人不和:儿子反他的父亲,女儿反她的母亲,儿媳反她的婆婆;36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37爱父母过于爱我的,配不过我;爱儿女过于爱我的,配不过我;38不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的,也配不过我。39得着魂生命的,必要丧失魂生命;为我的缘故丧失魂生命的,必要得着魂生命。

全地都在撒但的霸占之下(约壹五19)。属天的王来呼召一些人脱离撒但的霸占,这必然引起撒但的反对。撒但煽动在他霸占之下的人,与属天之王所呼召的人争战。因此,祂来不是带来和平,乃是带来刀剑。为着建立诸天的国,在诸天的国和世界的国之间必定有对抗,这两国不能共存。因着属天的王正在地上建立祂的国,这两国之间的争战就不能避免。

在三十五、三十六节主说,“因为我来是叫人不和:儿子反他的父亲,女儿反她的母亲,儿媳反她的婆婆;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霸占人的撒但,煽动人与属天之王所呼召的人争战。这争战甚至在他们的家人中间进行。

属天的蒙召者在家中要受亲属的攻击,因那些亲属仍留在那恶者霸占的手下。当有些人受到属天君王的吸引,被祂抓住,定意要跟从祂时,他们家中也许就有人受到撒但的煽动,与他们争战,甚至杀害他们。

受主差遣的人必须领悟,逼迫等着他们。主耶稣没有把我们留在黑暗里。反之,祂非常清楚的告诉我们一切的情况。犹太国满了反对者,甚至受差遣者的亲人也要起来反对;他们甚至要杀害属天君王的跟从者。

三十七至三十九节有跟从属天君王的路,在三十七节主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配不过我;爱儿女过于爱我的,配不过我”。我们的爱必须绝对为着主,我们不该爱别的过于爱主。祂是最配得我们爱的那一位,我们必须配得过祂。

三十八节继续说,“不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的,也配不过我”。基督领取父的旨意钉了十字架(太二六39,42)。当祂受浸时,祂已经算是钉十字架了。从那时起,祂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实行神的旨意。祂所呼召的人是与祂联合为一的。祂要求他们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并跟从祂;这就是要他们将自己摆在一边,而接受神的旨意。这要求他们不惜任何代价,先把爱给祂,使他们能配得过祂。

三十九节说,“得着魂生命的,必要丧失魂生命;为我的缘故丧失魂生命的,必要得着魂生命”。得着魂生命,就是让魂得着享受,不让魂受苦。丧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

跟从属天君王的人,若让他们的魂在今世得着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失去享受。他们若为王的缘故,在今世让他们的魂失去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得着享受,就是与王同享治理全地的快乐(太二五21,23)。 (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三十篇,三四〇至三四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