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可福音第二章
周四 得救的喜乐【3】
马可福音二章十八至二十节:
18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正在禁食;他们来对耶稣说,为什么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的门徒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19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时候,伴友岂能禁食?只要有新郎与他们同在,他们就不能禁食。20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中间被取去,那日他们就要禁食。
二章一至十二节与二章十三至十七节记载了两个事例,就是赦免病者罪,以及同罪人坐席;在这两个事例中,我们看见完成福音服事最好的路-就是帮助人,使他们罪得赦免,好叫他们进入对神的享受。与主耶稣同席,乃是与祂一同享受神。
所有的罪人都失去了神,也失去了对神的享受。罪人被掳,离开了神,离开了对神的享受,成为撒但的奴隶。所有的罪人都是撒但权下的奴隶,因着他们是这样的奴隶,他们就没有享受,没有平安。主完成福音的服事时,先是赦免我们的罪,再带我们享受神。
你得救以后,岂没有经历一种可与筵席相比的享受么?你如果得救了,却没有享受属灵的筵席,那就是说,你没有神救恩的喜乐。这样看来,你对救恩的经历并不彀,并不完整。完整的救恩包括赦罪与在神里面的喜乐。这喜乐就是享受神,这种享受乃是筵席。
我还记得,我得救时所经历的喜乐。虽然我在基督教里出生、长大、受教育,但我到了十九岁才得救。哦!我得救那一天真是喜乐!我太喜乐了,好像天上地上一切的事物都令我欢畅。那就是享受神,也就是得救的喜乐。得救的喜乐乃是筵席。当我们有了得救的喜乐,就是同主耶稣坐席。
我们中间许多人能作见证,当我们回想我们得救的经历时,我们还能回味当时所经历的喜乐。当我们得救,并晓得自己的罪得了赦免以后,我们里面就有喜乐。我们把主耶稣看作是最奇妙的一位,而在祂里面喜乐,同祂坐席。
按照二章十八至二十二节,我们若要喜乐,就需要有几个基本的因素。若没有这些因素,我们就无法喜乐。第一个基本的因素是新郎:“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伴友同在的时候,伴友岂能禁食?只要有新郎与他们同在,他们就不能禁食”。(19。)新郎是最喜乐的人。因此,在马可二章,我们喜乐的基本因素,是救主这位新郎。
其他两个喜乐的因素是新布(21)与新酒。(22。)新布是为着缝制衣服,用来遮盖我们、美化我们。…实际上,新衣就是基督自己,遮盖、美化我们。新酒使我们满足、喜乐。我们外面有新布,里面有新酒;不仅如此,我们与新郎在一起。
没有一位哲学家能说出像主耶稣在二章十八至二十二节所说的话。主非常有智慧,祂使用布与酒这些普通的东西,来说明一些奇妙的点。主说到新郎、新布、新酒,给我们看见,我们怎样才能喜乐。我们能喜乐,因为我们与新郎同在,因为我们有新衣的遮盖来美化我们,也因为我们有新酒来充满我们,使我们满足,且使我们喜乐欢腾。(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七二至七三,七六至七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