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可福音第七章
周五 站在适当的地位【3】
马可福音七章二十四至三十节:
24耶稣从那里起身,往推罗、西顿的境内去。进了一家,不愿意人知道,却隐藏不住。25有一个妇人,她的小女儿有污灵附着,听见耶稣的事,立即来俯伏在祂脚前。26这妇人是希利尼人,属叙利腓尼基族。她求耶稣赶出那鬼,离开她的女儿。27耶稣对她说,让儿女们先吃饱,因为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小狗。28妇人回答祂说,主啊,是的,就是小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们的碎渣。29耶稣对她说,因这句话,你去吧,鬼已经离开你的女儿了。30她就回家去,见小孩子躺在床榻上,鬼已经出去了。
让我们再来读二十七节:“耶稣对她说,让儿女们先吃饱,因为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小狗”。这里的小狗,在原文是指宠物狗,家犬。
在二十八节,叙利腓尼基妇人回答说,“主阿,是的,就是小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们的碎渣”。她回答时似乎在说,“主阿,不错,你是对的,我并没有否认我是一只小狗的事实。但是连小狗在桌子底下,也有权利吃孩子们的碎渣”。
她的回答指明,她是以主的话作她的立场,向主有所要求。她的立场是甚么?她的立场就是她是桌子底下的一只小狗,宠物狗。照所用的希腊字来看,她不是野狗,而是宠物狗。这指明她是外邦人,是神的一个“宠物”。我们可以说,今天的外邦人也是神的“宠物狗”。
叙利腓尼基妇人站在适当的地位,她也许是这样说的:“主阿,我也许是一只小狗,但我不是屋外的野狗。我是一只宠物狗,当主人?养儿女时,我正在桌子底下。我既是你的宠物狗,你当然喜欢我。不错,你爱你的儿女,但你也喜欢我。当儿女坐席的时候,你的宠物狗正在桌子底下徘徊。主阿,我不是你的宠物狗么?你不喜欢我么?我没有地位坐席,但我的确有地位在桌子底下”。
我们可以说,叙利腓尼基妇人用主自己所说的话抓住祂。当祂用“小狗”这辞,她好像立刻抓住这话说,“主阿,太好了!你说我是宠物狗,这对我来说,已经是彀好了。我不必是坐席的孩子,我只要是桌子底下的宠物狗,就有地位吃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
实在说,在七章二十四至三十节,主耶稣自己并不在桌上,而在桌子底下。我们要记得,这件事发生在圣地以北,推罗的境内,一个可以称为“桌子底下”的区域。圣地是“桌子”。但犹太人这班“顽皮的孩子”把饼丢弃,饼就落到桌子底下。主既成了桌子底下的碎渣,现在就可以作外邦小狗的分。
我们从七章二十九节知道,主耶稣对叙利腓尼基妇人说,“因这句话,你去罢,鬼已经离开你的女儿了”。她就回家去,“见小孩子躺在床榻上,鬼已经出去了”。(30。)然而,这里的重点不是赶出叙利腓尼基妇人女儿身上的鬼;重点乃是主耶稣在祂的福音服事里,把祂自己当作饼,当作人内里的供应,分赐给人。
在马可七章,主向叙利腓尼基妇人敞开自己,让她晓得主是她的粮食。她不仅需要主医治她的女儿,更特别需要主作她的粮食,她的饼。(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一九〇至一九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