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
周六 两国之间的冲突【2】
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一至五十九节:
51 你们以为我来,是带给地上和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带给人分争。52 因为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反两个人,两个人反三个人。53 他们将要分争:父亲反儿子,儿子反父亲;母亲反女儿,女儿反母亲;婆婆反儿媳,儿媳反婆婆。54 耶稣又对群众说,你们几时看见西边起了云彩,就立即说,要下一阵雨,果然如此。55 你们几时看见吹起南风,就说,将要燥热,也果然如此。56 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知道分辨天地的气色,怎么不知道分辨这时期?57 你们又为什么不自己判断,什么是公义的事?58 因为你同告你的对头去见官,还在路上,就要尽力和他了结,免得他把你拖到审判官面前,审判官交给差役,差役就把你下在监里了。59 我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在五十一节,人救主说,“你们以为我来,是带给地上和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带给人分争”。这里主问门徒是否以为祂来是带给地上和平。一面说,主来的确是带来和平。祂来了,和平就来了,因为祂把和平带给人类。祂出生的时候,一大队天兵赞美神说,“在至高之处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平安临及祂所喜悦的人”。(二14)因此,救主的来临,在诸天之上将荣耀归与神,在地上将平安带给人。在以弗所二章十四节,保罗甚至说,基督是我们的和平。但另一面说,主来不是带来和平,乃是带来分争。这分争是由于不信的人里面撒但的生命,抗拒信徒里面神圣的生命;这是撒但的国与神的国之间的冲突。
撒但生命与神圣生命之间的冲突,实际上就是撒但的国与神的国之间的争战。国度是生命的事;那就是说,某种国度就有某种生命。比方说,我们可以说到植物的国。植物的国在于植物的生命。同样的原则,人的国在于人的生命,神的国在于神的生命。我们既有神的生命,就有神国的实际,我们就在这实际里。但不信的人凭着撒但的生命而活,他们在另一个领域,另一个国里。这就是说,他们在撒但之国的实际里。神的国与撒但的国必然不合,且互相对立。因此,神的国与撒但的国之间有争斗,这争斗造成分争。
在五十三节,主接着说,“他们将要分争:父亲反儿子,儿子反父亲;母亲反女儿,女儿反母亲:婆婆反儿媳,儿媳反婆婆”。路加在这里独特的题到细节。这里所描述的分争令人不愉快,因为这是由于两种生命─神圣生命与撒但生命─之间的争斗。
我们已经从十二章五十一至五十三节看见,将会有分争,这是由于不信的人里面撒但的生命,抗拒信徒里面神圣的生命而引起的。我们已经指出,这是撒但的国与神的国之间的冲突。
我们既了解这些经节所表达的思想,就不该作什么以引起家庭的争战。我们绝不该去对我们家里的人说,“我有神圣的生命,但你没有这生命。因为我有神圣的生命,所以你我之间会有争战。即使我不想反对你,你也会反对我”。说这样的话非常愚昧。我们不要作什么和家人起冲突,我们应当过谦卑、和平、服从的生活,让主在环境里作工。(路加福音生命读经,二三六至二三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