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周二 向主恒切祷告【4】
路加福音十八章六至八节:
6 主说,你们听这不义的审判官所说的。7 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祂纵然为他们忍耐着,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么?8 我告诉你们,祂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然而,人子来的时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心么?
忠信跟从主之人的儿女常常问父母,为什么他们遭受逼迫。他们也许问说,“我们这么爱主耶稣,为什么必须受苦”?作父母的通常不知道怎样回答。作子女的似乎觉得他们父母所跟从的主不公义。我们也可能不明白,我们既然爱主、跟从主,为什么受苦。十八章一至八节的比喻回答了我们的问题。
当我们的丈夫表面上不在,留我们在地上如同寡妇的时候,我们的神暂时好像是不义的审判官。虽然祂看似不义,但我们仍要向祂求诉,恒切祷告,一再的烦扰祂。
我们要明白路加十八章一至八节所记载的这类比喻,需要谨慎,不该想用天然的方法。一方面,这比喻指明那审判官主宰一切,就是说,祂审判不审判全在于祂。表面上好像没有理由,祂听不听寡妇都可以。这比喻启示祂是主宰的主,祂拣选什么时候,就在什么时候审判。
另一方面,这比喻指明,我们需要恒切祷告来烦扰主。我们需要对祂说,“主,祷告在于我,不在于你,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不该祷告。相反的,你嘱咐我祷告。因此,主,我现在祷告,求你表白”。
这个比喻的意义很深奥,我们都需要认识这里所启示的神。我们也需要看见,这里所描述的那种祷告,帮助我们享受禧年。(路加福音生命读经,三二三页)
在路加十八章一至八节关于恒切祷告的比喻里,不义的审判官指公义的神。(路十八6~7。)三节的“寡妇”表征信徒。就某种意义说,在基督里的信徒在今世是寡妇,因他们的丈夫基督(林后十一2)不在他们这里了。在基督里的信徒也有一个对头,就是魔鬼撒但,对这对头我们需要神的伸冤。我们应当为此恒切祷告,不可灰心。八节指明神报复我们的仇敌,乃是在救主回来的时候。(帖后二6~9。)
这比喻指明主表面上不在的期间,我们因对头所受的苦。祂表面上不在的期间,我们是寡妇,我们的反对者一直搅扰我们。我们的反对者逼迫我们的时候,似乎我们的神不是公义的,因祂允许祂的儿女受不义的逼迫。例如,施浸者约翰被斩,彼得殉道,保罗被监禁,约翰被放逐。历代以来,千千万万主耶稣忠信的跟从者受了不义的逼迫。甚至今天我们仍在受不义的苦待。我们的神似乎是不义的,因为祂没有进来审判并表白。我们的丈夫表面上不在,而我们留在地上作寡妇时,我们的神暂时似乎是不义的审判官。虽然祂似乎是不义的,但我们仍须向祂恳求,恒切祷告,一再烦扰祂。
一面,这比喻指明审判官是主宰一切的。这就是说,他审判与否都在于他。他可以听寡妇,也可以不听她,似乎没有理由。这比喻启示神是主宰一切的主,祂选择什么时候;就在什么时候审判。另一面,这比喻指明我们需要恒切祷告,借此烦扰主。这比喻的意义很深奥。我们都需要认识这里所启示的神。(新约总论—第一册,七二至七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