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
周四 人救主被神弃绝【4】
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四至四十六节:
44 那时约到正午,遍地都黑暗了,直到午后三时,45 日头不发光,殿里的幔子也从当中裂开。46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
从正午到三时这段期间,神将我们所有的罪都归在主耶稣身上。以赛亚五十三章六节说,“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黑暗表征神已将我们的罪归在祂身上。不仅如此,林后五章二十一节说,神使祂替我们成为罪。因此,神不仅将我们的罪归在祂身上,甚至使祂替我们成为罪。这发生于第二段的三小时内。
神弃绝人救主,也是在这三小时内。(可十五34。)因为主是神的爱子,神总是喜悦祂。但因神看祂是我们的代替,是那在神眼中担当我们的罪,并替我们成为罪的一位,所以神弃绝祂。在神眼中,在那几小时当中,主乃是罪的总和。这样领会主的死,并不是猜测。相反的,这种领会乃是根据我们研读圣经正确的记载。
我们所有的罪都归在人救主身上。我们罪行的根,乃是从撒但进到人类里面的罪性。这罪住在我们里面。当我们的罪归在主耶稣身上时,神使祂成为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罪。所以,根(内住的罪)和果子(我们的罪行),都归在祂身上。祂是这样的一位,照着神的公义受神审判。
林前十五章三节说,“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彼前二章二十四节告诉我们,祂“在木头上,在祂的身体里,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这些经节指明,基督担当我们的罪,为我们的罪死了。希伯来九章二十八节说,基督“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同章二十六节说,祂“显明了一次,好借着献上自己为祭,把罪除掉”。罪性与罪行都一次永远的被祂的死对付了。所以,我们可以称祂的死为永远的死,一劳永逸的死。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并且成为罪时,神把祂看为神的羔羊。“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约一29)这节圣经的“世人”是指人类。神的羔羊除去人类的罪。罪的问题已经被祂为我们的代死解决了。
当主耶稣这位神人在十字架上受神审判而死的时候,祂在素质上有神在里面作祂神圣的所是。但祂在经纶上却被公义并审判的神弃绝。我们已经看过,基督是在素质上由圣灵成孕并出生。圣灵是祂所是的一种素质。当主耶稣长大、活在地上时,祂在素质上有圣灵在祂里面。后来,当祂受浸时,祂有圣灵作祂所是素质的部分。然而,当祂受浸时,圣灵却在经纶一面降在祂身上。这就是说,在素质一面,主耶稣有圣灵作祂所是的一种素质,并且在经纶一面,圣灵也降在祂身上。当然,这不是说有两位圣灵,乃是一位圣灵有两方面-素质一面和经纶一面。素质一面是为着主耶稣的所是,存在;经纶一面是为着祂的工作,祂的职事。
现在我们需要看见,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的时候,在素质上神是在祂里面。所以,为我们的罪受死的乃是神人。但到了一个时刻,当公义的神审判这位神人时,神在经纶上离开了祂。神弃绝基督乃是一件经纶的事,与神施行祂的审判有关。(路加福音生命读经,四一九至四二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