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使徒行传第十五章

周四 得救乃是借着主耶稣的恩【3】

使徒行传十五章十至十二节:
10 既然如此,现在你们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11 我们信,我们得救乃是借着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12 大家都静默下来,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借着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一切神迹奇事。

在十一节,彼得接着说,“我们信,我们得救乃是借着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恩包含主的人位,和祂救赎的工作。(罗三24。)彼得和犹太信徒的得救是借着这恩,不是借着遵守摩西的律法。就着神的救恩说,遵守律法对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毫无意义。(使徒行传生命读经第四十二篇)

律法既是赐给犹太人的,那么许多犹太人信主之后该如何,与律法又有何关系?犹太人得救后,自然就成了召会里的人,而不再是犹太人了。引一个比方,罗马七章一至四节说,犹太人信主就如女人出嫁。这女人原来有一个丈夫(律法),她若要脱离丈夫,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丈夫死了。但在这里有一个难处,就是马太福音说,直到天地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律法这丈夫是永远不死的,怎么办呢?所以罗马七章头四节,就清楚的给我们看见,律法管人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律法(丈夫)虽不能死,神却使基督死,叫我们(女人)在基督里与祂同死。这样,我们借着死就脱离了律法。我们借着与基督同死,脱离了第一个丈夫,以后又借着与基督一同复活,我们改嫁给基督这第二个丈夫。然而,这死必须真死,如此,复活再归于基督,就不是淫妇了。神已经使主的死包括了我的死,这是何等的可靠。祂的复活也包括了我的复活,这复活又是何等的可靠。对一个本来在律法以下的人来说,经过了在主里的同死,就能在复活里得着新的生命,这是何等奇妙!‘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因主已经死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离了律法。(七6。)我们因着相信主,有分于主的死与复活,就脱离了律法;犹太人信主正是这样。我们必须清楚罗马七章所说的,才能对付律法的问题。律法是不能废去的,但是我死了,就自然的脱离了律法。基督徒的地位就是说:我这人已经死了,我是在死的地位上,我与主一同钉死了;今天律法与我无关了。律法只与旧人有关,与死而复活的新人无关。

照加拉太书所说,神在赐下律法之前四百三十年时,已应许亚伯拉罕说,‘你要因信称义,万国要因你得福。’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他的后裔是因信得救。神的应许是恩典的。福音还没有成功,但先有应许。这因信称义的事,乃是神当初所应许的。可见律法并不在神原来的思想里,恩典才是在神原来的思想里。但是人要接受恩典,必须因为人有需要;人要得救恩,必得有过犯。人若没有需要,就不能接受恩典。人若没有过犯,就不想要得救恩。从神的眼光眼来看,人是十足的罪人,但人自己不知道自己是罪人,所以人就不会到神面前来得恩典。人必得等到犯罪了,才知道自己是罪人,这样他才会来到神面前,接受恩典。但人要如何才能知罪呢?就是借着赐下律法。律法一来,过犯也就跟着来了。(倪柝声文集第三辑第十四册,鼓岭训练记录(卷二)第五十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