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哥林多前书第十章

周五 要逃避拜偶像的事【1】

哥林多前书十章十九至二十二节:
19 这样,我是怎么说的?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或是说偶像算得什么?20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成为与鬼交通的人。21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有分于主的筵席,又有分于鬼的筵席。22 我们可惹主的妒忌么?难道我们比祂还强么?

在十九至二十节保罗说,“这样,我是怎么说的?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或是说偶像算得什么?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成为与鬼交通的人”。在十九至二十节保罗说到偶像,祭偶像之物和鬼。偶像、祭偶像之物,都算不得什么,(八4,)但在这些后面的乃是鬼,是神所憎恨、所恨恶的。敬拜神的信徒,该禁戒自己因吃祭偶像之物,而与鬼联合为一,成为与鬼交通的人。鬼既是偶像的实际,吃祭偶像之物,就使吃的人成了与鬼交通的人,有分于鬼的人。吃祭偶像之物的人,不仅成了与鬼交通的人,也成了有分于鬼的人,使他们与鬼成为一。

在十章十六节保罗说到基督之血和身体的交通;在十八节他说到与祭坛交通的人;在二十节他说到与鬼交通的人。然后在二十一节他继续说,“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有分于主的筵席,又有分于鬼的筵席”。这里我们看见有两种筵席:主的筵席和鬼的筵席。有分于筵席就是吃筵席。喝主的杯,有分于主的筵席,使我们与主联合为一。喝鬼的杯,有分于鬼的筵席,使我们与鬼成为一。

在二十二节保罗结束十章这段话,说,“我们可惹主的妒忌吗?难道我们比祂还强吗”?主是忌邪的神,(出二十5,)拜偶像是祂最憎恨、最恨恶的。我们若有分于鬼的交通,与鬼成为一,就要惹动主的妒忌。因此,我们必须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十14。)

在十四节他不是说,“所以,我所亲爱的,你们每主日要赴主的筵席”。他乃是说,“所以,我所亲爱的,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对本段正确的领会是,保罗用拜偶像为背景谈到主的筵席。

我们曾指出,在十章十五节保罗鼓励圣徒作精明人,审断他所说的。他恳求他们作能够辨明、研究、领悟并领略的人。我们读保罗的话,若加以明辨,就会想知道,为什么他告诉我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我们也会想知道,他所说拜偶像的事,是什么意思。保罗的意思限于真正拜雕刻的偶像吗?当然,保罗的意思不是这样有限。在十章七节他说,“也不要作拜偶像的人,像他们有些人那样;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这是拜偶像的事的定义。

拜偶像与拜偶像的事不同。拜偶像包含在偶像前俯伏敬拜。拜偶像的事范围较广,因它包含吃、喝、玩耍。在美国,人也许没有拜偶像,但他们也许作拜偶像的事。在假日或周末,他们也许纵情于各种消遣和娱乐;他们也许吃、喝、玩耍。这是拜偶像的事。甚至滥吃祭偶像之物,也牵涉在拜偶像的事里。我们不该拜偶像,也不该牵涉在拜偶像的事里。如我们所看过的,拜偶像之事的意思比拜偶像广多了。(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四二七至四二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