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哥林多前书第十六章
周二 奉献财物【2】
哥林多前书十六章二至九节:
2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你们各人要照所得的昌盛,拿出来储存着,免得我来的时候才收集。3 及至我来到,你们称许谁,我就打发他们带着信,把你们的馈送送到耶路撒冷去;4 若我去也合式,他们可以和我同去。5 因为我正要经过马其顿,经过了,就要到你们那里去,6 或许和你们同住几时,或者也过冬,以便我无论往那里去,你们都可以给我送行。7 我不愿意只是路过见你们,主若许,我指望和你们同住几时。8 但我要仍旧住在以弗所,直到五旬节,9 因为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我开了,并且反对的人也多。
七日的第七日,安息日,乃是神创造的记念。(创二1~3,出二十8,11。)七日的第一日,乃是主复活的表号,是主从死人中复活的日子,(约二十1,)称为主日。(启一10。)新约的圣徒在这日,(徒二十7,)就是主复活的日子,聚集并奉献财物。这表征他们借着主的复活,(彼前一3,)已经与主一同复活,(弗二6,)并且表征他们在复活里聚集记念祂,并带着所献上的敬拜神,是凭着祂复活的生命,不凭着他们天然的生命。
我们的供给,必须是在复活的生命里,不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然而,今天许多基督徒的供给,都是照着天然的生命。他们凭着天然的生命募款,这种作法绝对是在旧造里的。不仅如此,捐得多的常是众所周知,捐得少的就被忽视。我们的供给必须与这种作法完全不同。我们的奉献必须是在复活里,并且凭着复活献上。(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六〇七至六〇八页)
富足的人比贫穷的人容易离开主,因为他们的心与钱同在。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属于我们的,都是主的,所以我们必须全数奉献给主,把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放在祭坛上献给主。(代上二九12~16。)有许多人浪费钱财,这是不能蒙神悦纳的;但有位姊妹,五十年来不肯随便花一块钱,这样的积蓄钱财,也不能蒙主称许。浪费在主面前没有地位,积蓄在主面前也没有地位。我们所有的积蓄与浪费,都要在审判台前受主审判。主要你的钱作什么用,你就要照着那个来使用。新约里的奉献和旧约不一样。旧约是说奉献十分之一,但新约乃是说奉献十分之十,新约乃是要你把一切所有的都摆在神手里。神是不会让我们挨饿的,你可能担心你的生活费如何办;但神是要我们先将一切交给祂,然后再从祂那里支取。你头一天拿钱回家,就要对神说,‘神阿,钱都是你的,我把这些都交给你。’我们收到薪水后,是先交给神,然后由神再发出来让我们使用;不是我收薪水后,要用多少,先拿多少,剩下来的才给神。李常受弟兄家是大家庭生活,他们弟兄三人每个月作事赚得的钱,都全数交给他们的母亲,然后由母亲将用项发给各人。我们与神的关系也该这样,不是把所赚得的钱用剩下的才奉献给神,乃是把所赚得的全数奉献,再由神供给我们的需用。
如果财物在我们自己手上,若不是浪费,就是保存起来;但是我们若是把一切奉献给主后,就不敢随便支用。我们奉献财物之后,一切就是主的,都由主来保全或使用。(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一册,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一),九一至九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