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以弗所书第六章

周四 那灵的剑【4】


以弗所书六章十七节:
17还要借着各样的祷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头盔,并那灵的剑,那灵就是神的话;

保罗在十七节也说到“那灵的剑,那灵就是神的话”。在神军装的六项中,惟有这一项是为着攻击仇敌的。我们用剑砍碎仇敌。然而,我们不是先拿剑;我们必须先束上腰带,穿上胸甲和鞋子,然后拿起信的盾牌和拯救的头盔。这样,当我们完全受到保护,并有救恩作我们的分时,我们才能接受那灵的剑。

 话就是圣经。但如果这话只是印出来的字句,就不是那灵,也不是剑。十七节的“话”,原文是rhema,雷玛,就是那灵在一切情况下,所说实时的话。当log os,娄格斯,圣经中常时的话,成了实时的“雷玛”时,这“雷玛”就是那灵。成为那灵的“雷玛”,就是砍碎仇敌的剑。譬如,我们也许对某一经节一读再读,它仍然是“娄格斯”─字句的话。这样的话不能杀死任何东西。但有一天这经节对我们成了“雷玛”,就是应时、实时、活的说话,那时这“雷玛”就成了那灵。因此,主耶稣在约翰六章六十三节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原文在这里也用“雷玛”。实时、应时的话乃是那灵;这样的话就是剑。

 在我们基督徒的经历中,话与那灵必须一直是一。我们若说接受了那灵,却没有接受话,这全然是虚假的。我们若没有接受话,就不可能有那灵。在我的经历中,我接受那灵多半是经由话来的。当我很活的接触话时,话对我就成了那灵。然而,有些人接受圣经,却没有那灵。这也不对。那些想要种花的人,需要种子,也需要包含在种子里的生命。把种子里的生命与种子本身分开是不可能的。我们要有生命,就必须接受种子。话与那灵的关系,就像种子与生命的关系一样。我们必须两者都有。主耶稣是那灵也是话。祂并非仅是那灵而不是话,也并非仅是话而不是那灵。

神全副的军装,有真理、义、和平、信与救恩。末了有雷玛(话),就是那灵,也就是剑。这是我们用来进攻仇敌的攻击武器。当我们有了神全副的军装,包括剑在内,我们就不仅蒙保护,也预备好与仇敌摔跤。借着有真理、义、和平、信与救恩,我们就得装备、够资格、得加强、并得加力,在属灵的争战中能以挥剑。

当我们从事属灵的争战抵挡仇敌时,我们不用花招、技巧或政治手腕。我们惟一的武器乃是那灵─话,就是剑。我们不用技巧;我们挥动那灵的剑。我们用真理束腰,我们的良心被基督作我们的义所遮盖。然后,我们有和平作我们稳固的根基。我们能向全宇宙夸口:我们与神、与人都没有问题,因为我们站在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和平之上。不仅如此,我们还得着信之盾牌的保护,并蒙受救恩之头盔的防卫。因此,当我们祷读主话时,每句话都成了“雷玛”,就是砍碎仇敌的剑。这样,胜利就是我们的。我们不仅征服仇敌,击败仇敌,并且击杀他,甚至把他砍碎。这就是穿上神全副的军装,从事属灵争战的意思。召会必须是这样一个有装备、能争战、并且得胜的召会,以击杀神的仇敌。(以弗所书生命读经,六五七至六六〇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