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至申命记生命读经—五十二周

第十二周 从拿答和亚比户所学的功课

诗歌:大本322首

读经:利十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了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拿答和亚比户在耶和华面前献凡火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利十1)。这表征人献给神的天然热心、爱好、力量和能力。

拿答和亚比户不是因他们没有为着神而受审判。他们受审判,是因他们照着天然的生命行事。他们为神作事,却是用天然的作法。

我们若在聚会中天然的说话,就是献上凡火,这会带来属灵的死亡。每逢我们凭天然来作见证,我们这人就摸着死亡,聚会和聚会的气氛也都摸着死亡。

拿答和亚比户所献的是凡火,不是从祭坛来的火。从祭坛来的火,是接触过供物的,是圣别的。然而,拿答和亚比户不是献上这样圣别且使人圣别的火,而是献上凡火。这火不是从耶和华来的,乃是从人来的;不是从诸天来的,乃是从地来的,没有以遮罪为根基。没有遮罪,人与神之间的光景就得不着平息;人与神之间的难处仍在。

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灭他们,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利未记十章二节告诉我们:“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灭拿答和亚比户,“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这火与凡火相反。这火是从神来的,不是从人来的;是从诸天来的,不是从地来的;是为着审判的,不是为着悦纳的。

二节的火,也是神因近前来事奉祂的人而显为圣别的火(利十3上)。拿答和亚比户的死将神显为圣别。他们的死告诉我们,神不是凡俗的,乃是圣别的,我们不该将任何凡俗的东西献给这位圣别的神。从拿答和亚比户的死,我们学知,神必须被尊为圣别的神。我们对祂若是不认真,就会受审判;而临到我们的审判,就将神自己显为圣别。

二节的火,也是神在众民面前得荣耀的火(利十3下)。亚伦和百姓也许觉得这烈火仅仅是惩罚和审判,但对神来说,这火乃是与祂的荣耀有关。

把拿答和亚比户的尸首从圣处前抬到营外

“摩西召来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近前来,把你们的弟兄从圣处前抬到营外。于是二人近前来,把他们穿着祭司内袍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说的”(利十4~5)。这表征不圣别的死,应当远离神圣别的范围,并远离神子民的集会,神子民的交通。

祭司对神在他们亲属身上死的审判,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袍,
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全会众发怒

“摩西对亚伦和他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全会众发怒”(利十6上)。这表征即使神在亲属身上执行死的审判,事奉神的人也不该以此为借口,而不按次序行,不顺从基督元首的权柄,破坏他们行为的完全,免得他们在属灵生命上受死亡之苦,也免得神不喜悦祂的子民。

六节的要求指明,我们必须对神认真。在亲近祂并摸祂的事奉和工作时,我们必须严肃。即使亲属因神的审判而死亡,我们也必须顾到神所关切的,而不是顾到自己所关切的。在这样的情形里,我们表现得好像没有遭受损失一样,表明我们是在基督元首的权柄之下。

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燃起的焚烧哀哭

利未记十章六节下半说,“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要为耶和华所燃起的火哀哭。”这表征神全体的百姓,该为神对事奉祂之人的不圣别所施的审判而忧伤。

祭司不可出会幕的门,免得他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他们身上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身上”(利十7上)。祭司不可离开会幕的门,即使是参加葬礼也不可,因为圣别的膏油,就是那预表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他们身上。这表征事奉神的人,带着神的圣灵,他们不该离开召会生活的入口,免得遭受属灵的死亡。

祭司进会幕的时候,什么酒都不可喝,免得他们死亡,使他们可以分辨圣的和俗的,
不洁净的和洁净的,又使他们可以将耶和华一切的律例教导百姓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儿子们进会幕的时候,淡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使你们可以将圣的和俗的,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告诉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导他们”(利十8~11)。这表征事奉神的人进到召会生活中,不该饮于任何属世享受、肉体兴趣、或天然兴奋的东西,叫他们不致遭受属灵的死亡,却能分辨圣的与俗的,不洁净的和洁净的,并且能将神的规则教导神的百姓。

我们若留心从拿答和亚比户的事例学功课,就会学到很多。这功课必然会管治我们如何摸神的事物。(利未记生命读经,第三十三篇)

彼此问互相答:

1. 在利未记十章一至十一节,我们可从拿答和亚比户的事例学到什么功课?

2. 在召会中的事奉,以及在聚会中的见证的凡火是什么?

3. 我们需要进到召会生活中,如何不致遭受属灵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