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启示录第十一章
周二 两棵橄榄树【2】
启示录十一章四至十二节:
4 他们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5 若有人想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凡想要伤害他们的,都必这样被杀。6 这二人有权柄,在他们说预言的日子,将天闭塞,叫天不下雨;又有权柄掌管众水,将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害击打地。7 他们作完见证,那从无底坑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争战,并且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8 他们的尸首倒在那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9 有人从各民族、各支派、各方言、各邦国,来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10 住在地上的人,就为他们欢喜快乐,彼此馈送礼物,因为这两位申言者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11 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之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站起来,叫看见的人大大害怕。12 两位申言者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来,对他们说,上到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了。
这两个见证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和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两个油的儿子。(启十一4,亚四3,11~12,14,和合本译作两个受膏者。)四节里的橄榄树,出产点灯的油,灯台因橄榄树的油发光。撒迦利亚四章十四节告诉我们,他们是“两个油的儿子,站在全地之主的旁边”。(另译。)他们被称为油的儿子,因为他们满了油,就是满有那灵。因此,他们有几个名字─两个见证人、两个灯台、两棵橄榄树、和两个油的儿子。在召会时期,众召会乃是为着神见证的灯台,(启一20,)但是在这世代末了的三年半,两个见证人乃是为着神见证的灯台。
三节所说的一千二百六十天,就是二节所说的四十二个月,也就是敌基督亵渎神,(启十三5~6,)并逼迫神子民(启十二6,14)的期间。在他邪恶的权势与逼迫之下,这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为神说话,作证反对敌基督的恶行。在大灾难期间,逼迫将要非常厉害而激烈,甚至敌基督要强迫犹太人放弃他们的宗教。因着逼迫这么厉害,神就打发满有那灵的摩西和以利亚回来,坚固犹太人,同时也坚固那些留在大灾难里的圣徒。按照启示录十四章,初熟的果子被提之后,敌基督立刻就要来逼迫神的子民,强迫他们敬拜他和他的像。(启十四9~12。)这个时候,两个见证人要坚固神的子民。同时,有一位天使要“飞在天空顶点”传“永远的福音”。(启十四6。)这个福音与生命的福音或国度的福音不同,乃是嘱咐地上的人敬畏神,含示不可逼迫神的子民;并要敬拜神,含示不可敬拜敌基督。因此,在大灾难的时候会有两种坚固,一种是借着两个见证人,另一种是借着永远福音的传扬。
七节告诉我们,两个见证人已“作完见证”。他们的见证是为着那在全地作主的神,(启十一4,)并且是抵挡敌基督。在大灾难期间,两个见证人要为神作充分的见证,抵挡敌基督。虽然许多人要看见这两个见证人的复活和被提,但他们仍不悔改。这指明我们不该信靠神迹。许多人都有个错误观念,以为神迹必使人信服。但这两个见证人肉身被杀,以后突然神奇的复活,又被提到天上,可是人仍旧不悔改。(启示录生命读经第二十七篇,至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