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信息鸟瞰(下)—五十二周

第二十二周 神完整的救恩—
法理的救赎加上生机的拯救

诗歌:附6首

读经:西一13祂拯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入祂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就是罪得赦免。
罗五11不但如此,我们现今既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要借着祂,在神里面夸耀着,在祂的生命里得救了。

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与生机的两面

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与生机的两面。什么是生机的,什么是法理的,这不太容易懂。但我们看见法理有一个“法”字,总是关乎律法的;生机有一个“生”字,总是关乎生命的。所以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的一面,就是关乎律法的一面;也有生机的一面,就是关乎生命的一面。

按着神的爱,祂要把人作得和祂一样;但人犯罪,干犯了神的公义。神的公义是严格的;神所要为人作的一切,都必须合乎祂公义的要求。公义一有要求,就成了律法。所以圣经给我们看见,在神创造人,而人堕落以后,过了一段时间,神就来给人律法。神是公义的,所以祂所立的律法条条都是公义的,都是公义的要求,也就成了公义的律法(罗八4上,九31)。

所以神照着祂的心爱所要为人作的一切,在法理上就有极大的需要。因此神照祂生命的生机,要为人所作的一切,都必须神照祂公义的要求,在法理上将堕落的罪人救赎回来。神的公义要求神赎回那些罪人。好像神的公义对神说,“神啊,你爱他们,这是很好;你要在他们身上作许多生机的事,这也很好。但你必须先救赎他们,就是要先满足神你那公义律法的要求。”这就叫作救赎……我们的神今天因着有祂的救赎,可以为所欲为了。祂要拯救一个强盗,祂就可以救;祂要拯救一个妓女,祂也可以救……我们必须分别救赎、拯救和救恩,这三个“救”。救赎是法理上的,拯救是生机上的,二者合起来就是完整的救恩。

神在法理一面所作的都是手续,在生机一面所作的才是目的

神照祂法理的要求所成全的是救赎,
包括赦罪、洗罪、称义、与神和好、并在地位上的圣别

在神完整的救恩里,神在法理一面所作的都是手续,在生机一面所作的才是目的。在手续方面,神照祂法理的要求所成全的是救赎,包括赦罪、洗罪、称义、与神和好、并在地位上的圣别。原来我们都是神所定罪的罪人,是与神为仇为敌的;现在我们得着了赦免,罪得了洗净,并且得着神的称义,也与神和好,在地位上圣别归神。这就是得着救赎。然而完整的救恩,不只这么多。若是你只得着救赎的这五项,你所得着的就不过是片面的救恩,而不是完整的救恩。神完整救恩的头一面是法理的,所成就的是我们得着赦罪、洗罪、称义、得与神和好、并在地位上被圣别。这五项叫我们有资格、有地位得进入神的恩典中。罗马五章二节说,“我们……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一个罪人怎能进到神的恩典中?这必须有法理的成全,叫这个罪人罪得赦免,罪得洗净,得神称义,与神和好,并在地位上被圣别。这些都是手续、资格、地位的问题。法理给我们这些罪人资格和地位,叫我们能进入神的恩典中,享受神在祂目的方面凭祂生命的生机为我们所完成的拯救(10)。

神凭祂生命的生机所完成的是拯救,
包括重生、牧养、圣化、更新、变化、建造、模成并得荣

神完整救恩的另一面,乃是目的的方面。在目的方面,神凭祂生命的生机所完成的是拯救,包括:㈠重生,使我们得着神永远的生命;㈡牧养,使我们在神的生命上长大并生存;㈢在我们性情上的圣化;㈣在我们心思里的更新;㈤在我们形像上的变化;㈥带进神的建造;㈦模成神长子的形像,就是在神的生命上成熟;以及㈧得荣,就是神永远经纶的完成(罗八30)。法理所作的是头一步,是救赎,有五项;生机所作的是进一步,是拯救,与救赎不同,有八项。救赎是照法理作的,拯救是凭生机作的。生机的这八项就产生神的召会,而构成基督的身体,最终完成新耶路撒冷,就是神永远的经纶最终的目标,也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和祂重生、圣化、变化、而得荣的选民,联调为一所构成的一个生机体,作神在永远里的扩大并彰显。(李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神救恩生机的一面,第一篇)

我们不能停留在手续、法理的一面,乃要往前到目的、生机的一面

历代的信徒大多数都把神在手续方面所为我们成功的救赎,当作神救恩的目的,多注重神照祂公义的法理在救赎方面所为我们完成的五项,而轻忽神凭祂生命的生机在拯救方面为我们所要作的八项。这是今日大多数信徒在神生命的救恩上一大缺点,以致轻忽在神生命上的追求并长大成人,而难得看见基督身体的建造,更谈不到完成神经纶的终极目标,就是新耶路撒冷……我们都必须清楚……法理一面的救赎无法完成神救恩的目的,因为救赎不过是手续,并不是目的。譬如,厨房里的厨师预备了筵席,花许多时间在烹调上,但那个烹调不是他的目的,只不过是个手续,然后我们这些客人都被请去享受筵席,那才是烹调的目的。照样,在神的救恩上,我们也不能停留在手续、法理的一面,乃要往前到目的、生机的一面。(李文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第三册,神救恩生机的一面,第五篇)

彼此问互相答:

1. 神完整的救恩有法理与生机的两面。按照字面我们可以如何理解生机与法理?

2. 神照祂法理的要求所成全的是救赎,有哪五项?神凭祂生命的生机所完成的是拯救,有哪八项?

3. 我们若看到法理一面的救赎不过是手续,无法完成神救恩的目的,就当有怎样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