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后书生命读经—五十二周

第十五周 婚姻生活的基本原则

诗歌:补充本845首

读经:林前七35我说这话,是为你们自己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在林前七章一至四十节保罗来到这封书信所对付的第五个难处,就是婚姻的事。……研读保罗在本章对婚姻生活的处理,最好的方法就是来看基本原则。

男不近女倒好

第一个基本原则见于一节。在本节保罗说,“男不近女倒好。”这在于从神得来的恩赐(7)。

专心祷告,不给撒但机会

保罗在五节向已婚的信徒说,“你们不可彼此亏负,除非出于同意,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因你们不能自制,试诱你们。”祷告要求我们不受人事物的影响。那要求我们暂时离开配偶的祷告,必定是特别且重大的。婚姻生活常打岔我们祷告,妨碍我们祷告的生活,甚至可能使我们全然不能祷告。但也有些特别的事例,是夫妻在祷告生活上彼此相助的。然而,婚姻多半打岔祷告的生活。

在五节保罗警告已婚的人,不要因不能自制,受撒但试诱。那试诱者撒但,一直埋伏着,要掳获信徒。信徒不能自制,就会给撒但机会这样作。

在基督里的信徒能不嫁娶,在于我们从神得来的恩赐

在七节保罗说,“我愿意众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都有自己从神得来的恩赐,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使徒保罗既这样绝对为着主和主的经纶,他就愿意众人都像他一样。他愿他们不嫁不娶,像他一样(8),使他们也能绝对为着主的权益,毫不分心(33)。在这愿望中,他表达了主对蒙祂呼召之人的渴望。在基督里的信徒能不嫁娶,乃在于从神来的恩赐(太十九10~12)。凡没有接受这样恩赐的人,最好是嫁娶(林前七9)。

保持不结婚倒好,若不能自制,倒不如嫁娶

八节说,“我对未婚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这是使徒在早期尽职时的愿望和意见(7、25、40)。以后,他看见实际的结果,就嘱咐年轻的寡妇要嫁人(提前五11~15,与14注1)。照着保罗在林前五章八节的话,信徒保持不结婚倒好。然而,我们不能没有从主接受所需的恩赐,而履行这话。

在九节保罗说,“但他们若不能自制,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中烧,倒不如嫁娶为妙。”照着这节,人若没有自制,那人倒不如嫁娶。这里的自制,原文也是节制的意思。同辞用在九章二十五节,说到运动员在预备比赛的期间,禁戒肉体的放纵。

维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

在七章十三至十四节保罗说,“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被圣别,并且不信的妻子,也因着弟兄被圣别;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别的了。”在十六节保罗说到妻子可能救她的丈夫,或者丈夫可能救他的妻子。这里有维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的原则。这就是说,与不信者结婚的信徒,不该发起放弃那婚姻。他不该寻求改变自己的身分,反而要留在婚姻生活中,为要救不信的一方。

不信的一方可离去,叫信的一方活在平安里

在林前七章十五节保罗继续说,“倘若那不信的人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在这种情形之下,都不必受束缚,然而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倘若在婚姻中,不信的一方要离开,我们该让他去。然而,神既已在平安里召了我们,为了使我们能活在这平安里,只要对方情愿留下(13),神就不要我们发起分开。

留在我们蒙召时的身分里

二十四节说,“弟兄们,你们各人是在什么身分里蒙召,仍要与神一同留在这身分里。”信徒蒙召后,外面的身分不需要改变,里面的光景却需要改变,就是从无神改变到有神同在,使他们不论在什么身分里,都与神是一,并有神与他们同在。

寻求为着主的事挂虑,没有其它的挂虑

这里另一个原则是,为着主的事和主的权益挂虑,没有任何其它的挂虑。三十二节说,“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讨主喜悦。”在三十三节保罗指出,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讨妻子喜悦。结果,他就分心了。分心,原文直译,分开。要讨妻子喜悦的人,会在主的事上分心,与主的事分开(35)。

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三十五节说,“我说这话,是为你们自己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牢笼,原文意即用网罗纠缠你们,强迫你们顺从我的话。保罗的心意不是要牢笼圣徒,乃是要他们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在婚姻生活中有分心的事。已婚的人总会有分心的事。

丈夫死后,妻子可以自由嫁人,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

关于再婚,保罗在三十九节说,丈夫死后,妻子可以自由嫁给别人,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这是关于婚姻生活另一个基本原则。(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第四十一篇)

彼此问互相答:

  1. 婚姻生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 在婚姻中,若有不信的一方我们该怎么办?
  3. 我们的婚姻生活该是怎样的?目的是为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