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与歌罗西书生命读经—五十二周

第十二周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诗歌:补充本747首

读经:腓三7~8只是从前我以为对我是赢得的,这些,我因基督都已经看作亏损。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看作亏损,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因祂已经亏损万事,看作粪土,为要赢得基督。

在腓立比三章八节保罗说,“我也将万事看作亏损,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律法与基督的对比

保罗写三章五至八节的时候,毫无疑问是想到律法与基督的对比。保罗对基督与律法,都有许多的经历。借着他的经历,他对基督和律法都得着完全的认识。

基督是与律法、向律法的热心、以及律法上的义相对;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以及基督自己,是与万事和律法相对。保罗因基督,并因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就丢弃了律法、向律法的热心、以及律法上的义和其它的万事。这指明基督以及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远超过律法和万事。

照八节所说,保罗不仅因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而将万事看作亏损,并且已经亏损万事;他实际上更是将万事看作粪土。粪土的原文指扔给狗的渣滓、垃圾、脏物;因此是狗食、粪土。这些东西与基督无法相比。

在七节保罗说“因基督”;但是在八节里,他进一步又说,“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八节多了“我主”二字,指明当保罗写信的时候,他满了对基督亲密、柔细的感觉。对主耶稣的宝贵所生发的柔细感觉,在他里面升起,叫他说出“我主基督耶稣”。保罗非常看重以对他亲爱的主耶稣基督的认识为至宝。

来自基督人位的宝贵

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来自祂人位的宝贵。犹太人认为神借摩西所赐的律法,是人类历史中的至宝;因此,他们为律法发热心。保罗曾经那样发热心。然而,当神将基督启示给他(加一15~16),他就看见基督的宝贵、超绝、无上的宝贝和超凡的价值,是远过于律法的。他对基督的认识,结果叫他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因此,他不仅将律法,以及根据律法所建立的宗教看作亏损,也将万事看作亏损。

在这里保罗并不是直接说以基督为至宝,乃是说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腓立比三章八节的认识,并不是属于基督的认识,或基督自己所拥有的认识,乃是我们对基督主观的认识。对你而言,那一样更宝贵─是基督的人位,还是你对基督的认识?根据道理或看法,你可能会说,基督的人位比对基督的认识更宝贵。但是保罗能从经历说,更宝贵的乃是对基督的认识。

我们已经指出,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来自祂人位的宝贵。毫无疑问,就基督自己而言,祂是至宝。但是,我们若不认识基督,我们怎会认识祂的宝贵?我们若对基督的宝贵缺少认识,祂的宝贵对我们就毫无意义。

保罗在往大马色的路上那次经历之前,他对基督没有任何认识。他宝爱律法,以律法为至宝。保罗为律法的热心表明他珍赏律法。他的热心是出自他的珍赏。保罗当然以对律法的卓越认识为傲。尽管基督远比律法宝贵,但保罗却不认识基督。然而,在他悔改信主的时候,神将这至宝的一位启示给他。有了基督这启示之后,保罗开始对基督有了认识。他开始认识基督之后,就逐渐领悟,从迦玛列所领受对律法的认识,远逊于对基督的认识。

惟有当我们认识祂的宝贵时,我们才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当然,至宝就在基督的人位里面。但是,为着我们的经历,我们对这至宝的体验是在于我们的认识。我们若缺少认识,就绝对无法体验这人位是何等的宝贵。惟有当我们认识祂的宝贵时,我们才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这样以认识基督为至宝,是何等的宝贵!

我们急切需要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保罗从前在犹太教中的时候,对包罗万有的基督是盲目的。基督一直存在,是延展无限的一位,保罗对祂却一无所知。那时,保罗对律法有透彻、卓越的认识。但是有一天,他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基督向他显现,呼叫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徒九4)。虽然保罗不认识基督,也看不见基督,他却一直逼迫基督。保罗得着主的启示,悔改归主之后,就有鳞片从眼睛上掉下来。他的眼睛被开启,就开始看见基督并认识基督。他越看见基督,就越认识基督。所以,他在腓立比三章八节说,他以认识他的主基督耶稣为至宝。……除非我们对基督有卓越的认识,不然,我们无法说基督是宝贵的。我们急切需要对基督至宝的认识。保罗迫切要得着对基督至宝的认识,到一个地步,他愿意因这认识,将万事看作亏损。

我们可以用观光客在香港购物为例,说明如何得着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那里的商人知道如何陈列他们的货品,特别是珠宝,以吸引观光客。观光客看见展示的珠宝,通常都很兴奋。进一步的,他们认识了这些东西的宝贵。他们进入商店之前,对这些珠宝的宝贵毫无所知。一旦他们看见了,也知道了这些东西的宝贵,就愿意付代价来得着它们。同样,我们需要有启示,知道基督的宝贵,祂的无上宝贝。

我的负担乃是,我们都要看见异象,得着基督是至宝的启示。我们若得了基督是至宝的启示,我们自然会以认识基督为至宝。……当保罗在宗教里瞎眼的时候,他看不见基督;他只能看见律法。因此,他以认识律法为至宝。但是,基督向他启示之后,他就开始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他被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所夺取,并且因着这认识的缘故,愿意丢弃万事,看作亏损。(腓立比书生命读经,第十九篇)

彼此问互相答:

  1. 什么是以认识基督为至宝?
  2. 对你而言,那一样更宝贵─是基督的人位,还是你对基督的认识?
  3. 我们急切的需要是什么?我们如何得着对基督之认识的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