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哥林多前书第七章
周四 接受我们的环境【2】
哥林多前书七章十七至二十四节:
17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在众召会中都是这样吩咐。18 有人蒙召时已受割礼,就不要回复原状;有人蒙召时未受割礼,就不要受割礼。19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有遵守神的诫命才算得数。20 各人在什么身分里蒙召,仍要留于这身分。21 你是一个奴仆蒙召么?不要在意;但即使你能自由,也宁可仍用奴仆的身分。22 因为一个奴仆在主里蒙召,就是属于主得自由的人;照样,一个自由的人蒙召,就是基督的奴仆。23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24 弟兄们,你们各人是在什么身分里蒙召,仍要与神一同留在这身分里。
在本章我们看见保罗的灵完全与神是一。保罗不愿意改变任何事情或发起任何事情。为这缘故,他能告诉哥林多人,就着婚姻而论,不要改变他们的身分。蒙主呼召时已婚的人,就该维持婚姻。这原则甚至适用于与不信者的婚姻。已婚的信徒不该发起任何改变。反之,整件事情该交给神。无论不信的一方去或留,信的人都该从主接受这情况。一切都在于神,在于祂所安排的情况、环境和光景。
本章所启示另一个非常要紧的点是:凡是爱主、为着祂、并与祂是一的人,必须愿意接受任何一种环境或情况。我们看见神总是在我们的环境里,这是非常要紧的。我们可以说,环境实际上是化装的神临到我们。表面上我们在某种环境里;实际上那环境是神临到我们,是神与我们同在。在二十四节保罗说,“弟兄们,你们各人是在什么身分里蒙召,仍要与神一同留在这身分里”。请注意“与神一同”,这辞指明我们接受环境,就是接受神。神在环境里面,也在环境背后。
我们再次看见,保罗有一个绝佳的灵,一个服从、知足、且满足的灵。保罗没有抱怨。在他的灵里,他非常服从并满意于他的情况。无论他受到怎样的对待,他总不抱怨。对他而言,每个情况都出于主,他不会发起任何事情改变情况。保罗能说,“对我而言,一切都为我效力,叫我得益处。这就是我不愿改变任何事情的原因。我知道我接受我的环境,就是接受我的神。在每个情况里都有我的神,我所爱、我所完全属于的一位”。在这态度里展现何等绝佳的灵!
在林前七章保罗的灵表现于他怎样处理哥林多信徒所问的问题。我们读本章的时候,需要感觉保罗的灵,甚至摸着他的灵。
我们回答别人或应对环境的方式,总是指明我们有怎样的灵。假定一位弟兄早晨非常喜乐,他的妻子叫他吃早餐时,他就说,“赞美主”!他的回答显示他的灵。但假定他的妻子叫他时,他的灵很沉重。他的回答也许就很不同,指明他不喜乐。他的反应也许指明他对妻子不高兴,并且他对主有问题。这里的原则是,我们的回答和回应总是表现我们的灵。
我宝贵林前七章,主要的不是因着这一章所给的一切答复,乃是因为本章表达一个人的灵,这个人爱主,关切主在地上的权益,绝对为着主,与主是一,并且在各面都顺从、服从神,满意于神和祂所安排的环境。(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三六四至三六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