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周五 为要与人同享这福音【1】

哥林多前书九章二十三节:
23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享这福音。

二十三节说,“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享这福音”。同享这福音,原文含意丰富;直译,作这福音的同享者(或共同有分者、合作者、合伙者)。使徒不仅是同享者、共同分享者,享受福音;也是合作者、合伙者,为福音劳苦。但在这里,他是指对福音的享受,因此,我们在经文里译为“同享这福音”。(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第四十六篇,三九八页)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罗一16。)在罗马书里,救恩的意义很丰富。救恩的意思不仅是拯救我们脱离神的定罪和永远的灭亡;救恩的意思也是拯救我们脱离我们的天然、己的样式、个人主义、与分裂。这救恩要拯救我们到底,使我们能圣别、模成、得荣、变化、并与别人同被建造成为一个身体,在召会生活中不分裂。神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达到这样完全、完整、并终极的救恩。这对所有信的人本是神的大能。赞美主!我们信。

为什么福音这么有大能?福音有大能,因为神的义在其上显示出来。(一17。)照着约翰三章十六节,救恩是出于神的爱。照着以弗所二章五节、八节,救恩是借着神的恩。但这里保罗不是说,救恩是出于神的爱,或借着神的恩;他说,救恩借着神的义而来。

爱或恩都与律法无关。没有一条律法强迫人爱,也没有一条律法勉强人施恩。无论我爱不爱你,我都是合法的;无论我有没有向你施恩,我也是合法的。就一面说,神不是非爱我们不可。祂若喜欢,祂可以爱我们;祂若不喜欢,祂可以忘记我们。不但如此,神没有受律法约束要向我们施恩。每当祂觉得高兴的时候,祂可以说,“这里有恩典”;祂觉得不高兴,就可以远离我们。神不是非爱不可;祂也没有受法律约束要施恩。相反的,义与律法息息相关。基督既成就了一切律法义的要求,神就非拯救我们不可。你若说,“主耶稣,你是我的救主”,你就能转向神说,“神,你必须赦免我。无论你喜不喜欢,你都必须赦免我。你若赦免我,你就是义的;但你若不赦免我,你就是不义的”。我们要这样刚强的向神说。因着基督成就了律法一切义的要求,神就被祂的义约束,要拯救我们。义乃是有力的约束。神在这样的约束之下,要拯救我们。神不能逃避─祂必须拯救我们,因为祂是义的。约壹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因为基督为我们死了,并为我们流了祂的血。所以,神必须洗净我们。保罗所传的福音有大能,因为神的义在其上显示出来。我们来到三章,就会看见神的义。

神的义在这福音上,本于信显示与信,(一17,)这意思是只要我们有信,我们就有神的义。神的义本于我们的信显示与我们的信。不要说你没有信。只要你呼求主耶稣的名,祂对你就是丰富的。你呼喊:“哦,主耶稣”,祂就是你的信。赞美主!我们都有信。倘若我们有这信,神的义就本于这信显示与这信。虽然你想尽办法要把信赶走,你却作不到,因为信已进到你里面。在你里面有个东西,圣经称为“信”。只要你有信,你就有神的义。(罗马书生命读经,二六至二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