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
周四 保罗与热中犹太教者的比较【2】
哥林多后书十一章十六至二十七节:
16 我再说,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纵然如此,也要把我当作愚妄人接纳,叫我也可以略略夸口。17 我所说的,不是照着主说的,乃像在愚妄中,因自信而这样夸口。18 既有好些人照着肉体夸口,我也要夸口,19 因你们是精明人,喜欢容忍愚妄人。20 若有人强制你们作奴隶,若有人侵吞你们,若有人掳掠你们,若有人高举自己,若有人打你们的脸,你们都会容忍!21 我自贱的说,我们从前太软弱了!然而,我愚妄的说,人在何事上勇敢,我也勇敢。22 他们是希伯来人么?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么?我也是。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么?我也是。23 他们是基督的执事么?我疯狂的说,我更是!论劳苦,是更多的;论下监,是更多的;论鞭打,是过重的;论冒死,是屡次有的。24 我给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25 给棍打了三次,给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在深海里过了一昼一夜;26 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中的危险;27 劳碌辛苦,论儆醒,是多次的;论饥渴、论不食,是多次的;论寒冷和赤身─
保罗在二十一节也讽刺的说,“我自贱的说,我们从前太软弱了!然而,我愚妄的说,人在何事上勇敢,我也勇敢”。保罗在这里似乎是说,“我把我的地位、尊崇与荣耀全忘了。我乃是自贱的说。我不在乎你们把我想成怎样。我说话如同向来是软弱的一样”。保罗接着把自己与热中犹太教的人作比较,说他也是希伯来人、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的执事。
我们在这几节看见保罗与热中犹太教者的比较。保罗在二十三节说他更多劳苦,更多下监,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保罗在二十四至二十五节说,“我给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给棍打了三次,给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在深海里过了一昼一夜”。二十四节的鞭打,是从犹太人来的,二十五节的棍,是罗马人所使用的。(徒十六22~23。)保罗遇着船坏三次,而这三次,不包括在米利大(一般认为是马耳他,Malta)的船坏事件,并未记在行传里。热中犹太教的人当然没有遭遇这些事。在这些事上他们与保罗是无法相题并论的。
林后十一章二十六节说,“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中的危险”。这里所说的这类江河,由于山间溪流的暴涨,或干旱河床的泛滥,容易突发剧变。这一节所题的盗贼,是指在小亚细亚高原和沿海之间的山区居住的民族,以抢劫闻名。二十六节的假弟兄,主要指热中犹太教的基督徒。
二十七节继续说,“劳碌辛苦,论儆醒,是多次的;论饥渴、论不食,是多次的;论寒冷和赤身”。不食在这里与辛苦并列,必是指由于缺乏食物,非自愿的禁食;因此这与饥饿不同。饥饿是指无法得着食物的光景;非自愿的不食,是指贫穷的光景。寒冷是由于气候和衣着不足;赤身是指衣着不足,或由于鞭打、船坏而赤身。(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四五二至四五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