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哥林多后书第二章
周二 照着基督的标示而活【4】
哥林多后书二章九至十节:
9 为此我也曾写信给你们,要知道你们经过试验的品德,看你们是否在凡事上都顺从。10 你们饶恕谁什么,我也饶恕;我若曾有所饶恕,我所已经饶恕的,是在基督的面前,为你们饶恕的;
有些人以为,在基督的面前饶恕,意思就是代表基督饶恕。持这种观点的人会引用约翰二十章二十三节的话,论到门徒有赦罪的权柄。根据这种解释,饶恕一位犯罪的弟兄,意思就是代表主饶恕他。这种领会虽然没有错,但不是保罗在林后二章十节所说之话的正确解释。
“面”与四章六节者同;指眼睛周围的部分,其神色乃是内在思想和感觉的标示,将全人表明并陈明出来。这指明使徒是照着基督眼中所表露祂全人的标示,在祂面前生活行动的人。使徒给在哥林多混乱的信徒写了前书,接着又写了后书;头一段,一章一节至二章十一节,是后书的长篇引言。他得到他们接受他在前书的责备而悔改的消息,(七6~13,)就得了安慰和鼓励。因此他非常切身、柔细且热切的写了后书,安慰并鼓励他们,甚至后书可视为他的自传。在后书,我们看见一个活基督的人,照着他在前书所论到的基督,与祂有最亲近、最密切的接触,按着祂眼睛的标示而行动;也看见一个与基督是一,满有基督,并给基督浸透的人;他天然的生命被破碎,甚至被了结,他的意志柔软有弹性,情感热切而受约束,心思周到顾人,清明自守,并且他的灵向着信徒纯洁真实,叫他们得益处,使他们像他一样经历并享受基督,好建造基督的身体,完成神永远的定旨。
我们已经指出,这里的“面”是指眼睛周围的部分,这一部分乃是人的思想和感觉的标示,所以是全人的表征。你若要知道某人对你的感觉如何,他快乐不快乐,满意不满意,你不需要看他的整个面孔,只要看他眼睛周围的部分就够了,这部分是人的思想和感觉的标示。保罗注视主耶稣眼睛的标示,饶恕了那位犯罪的弟兄。如果主眼睛的标示指明祂不喜悦保罗饶恕那位弟兄,保罗就不会饶恕他。他会知道主不欢喜他所作的。保罗饶恕那位弟兄时,他是在注视主耶稣,晓得主在鼓励他。因此保罗能说,他是在基督的面前饶恕的。这指明保罗乃是在基督面前生活行动的人。
一九四〇年倪弟兄指出,申命记可以当作摩西的自传,而哥林多后书可以视为保罗的自传。在哥林多后书里,保罗说了许多自己的事。事实上,他谈论自己比谈论基督还要多。在这本自传里,保罗为基督作见证。我们在这卷书里看见,保罗是一个照着他在前书所论到的基督,而活基督的人;他与基督有最亲近、最亲密的接触,照着祂眼睛的标示来行动。他真是一个与基督是一,满有基督,并给基督浸透的人。(哥林多后书生命读经,二九至三〇页)
我们也当照着基督的这标示而活。然而,惟有我们在祂的同在里,这事才有可能。倘若我们远离祂,或是与祂之间有了间隔,我们就无法照着祂眼目的标示而活。例如,一位好妻子会仔细观察丈夫眼目的标示,照着这标示而活。这就是我们应当在主面前生活的方式。凡我们所说、所作的,都该照着主耶稣眼目的标示。(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五五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