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使徒行传第十章
周六 受灵浸与受水浸【2】
使徒行传十章四十四至四十八节:
44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45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因圣灵的恩赐也浇灌在外邦人身上,就都惊奇;46因为听见他们说方言,并尊神为大。47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他们在水里受浸?48就吩咐他们在耶稣基督的名里受浸。他们又请彼得住了一些日子。
外邦信徒在哥尼流家里,直接从升天的元首受了经纶一面的圣灵,与早期的使徒和犹太的信徒,在五旬节那天所受的一样。(徒二4。)在新约里只有这两个事例,算是在圣灵里受浸。(徒一5,十一15~16。)借着这两个步骤,身体的头将祂所有的信徒-犹太和外邦—一次永远的浸入祂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因此,在圣灵里受浸是已经成就的事实,由升天的基督在五旬节那天,并在哥尼流家里完成的。其它的事例—八章撒玛利亚的信徒,九章大数的扫罗,和十九章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按新约的启示,都不算是在圣灵里受浸;这些事例,不过是信徒对那一次永远完成之灵浸的经历。
关于信徒在经纶一面受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他们身上,使徒行传只说到五个事例。其中两个是为着成就在圣灵里的浸,分别发生在五旬节那天和哥尼流家里。其它三个,就是撒玛利亚的信徒、大数的扫罗、以弗所的十二个信徒,算是持别的,需要基督身体的一些肢体,借着按手使他们与身体联合为一。除了这五个事例以外,还有许多得救的事例,如三千人、(徒二41、)五千人、(徒四4、)埃提阿伯的太监、在安提阿许多信的人、(徒十一20~21,24、)在十三至十四章保罗尽职时的许多事例、腓立比的吕底亚、腓立比的禁卒、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徒十七4、)庇哩亚的信徒、(徒十七10~12、)雅典的信徒、(徒十七34、)哥林多管会堂的和其它许多的信徒、(徒十八8、)以弗所的信徒,(徒十九18~19,)都没有题到信徒在经纶一面受圣灵,就是圣灵降在信徒身上;因为在这些事例中,信徒是在正常的情形下,借着他们的信进入基督的身体,没有特别的原因需要基督身体的肢体,借按手将他们带进与身体的联合里。按神新约经纶的原则,他们因着信入基督,都该正常的在素质一面得着圣灵作生命,同时也在经纶一面得着圣灵作能力。
在四十七节,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他们在水里受浸”?在下一节,彼得吩咐那些在哥尼流家里的人,“在耶稣基督的名里受浸”。这指明我们必须注意灵浸,也必须注意水浸;水浸表征信徒与基督的死和复活联合为一。(罗六3~5,西二12。)灵浸产生信徒在素质一面的生命里,和经纶一面的能力里,与基督联合的实际;水浸是信徒对那灵实际的确认。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看了好些事,但我们需要看见的最主要的事,乃是身体的头将祂的身体浸入包罗万有的灵里,这灵实际上就是祂自己。我们已经指出,在五旬节那天,身体的头—基督—将犹太的信徒浸入那灵里。那是基督将祂的身体浸入那灵里的第一步。然后在哥尼流家里,祂这位身体的头将所有外邦的信徒浸入那灵里。这是第二步。借着这两步,身体的头—基督—就将祂的整个身体浸入那灵里。(使徒行传生命读经,第三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