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使徒行传第十六章

周一 圣灵与耶稣的灵【2】

使徒行传十六章一至六节:
1 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看哪,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父亲却是希利尼人。2 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们都称赞他。3 保罗有意要他一同出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就带他去,给他行了割礼,因为他们都知道他父亲是希利尼人。4 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所定的规条,交给门徒遵守。5 于是众召会在信仰上得坚固,人数天天加增。6 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和加拉太地区。

行传十六章六节说,“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和加拉太地区”。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为着开展福音而有的行动,不是照着他们的定意和爱好,也不是照着人议定的行程,乃是借着圣灵,照着神的意旨,如同我们在腓利受差传福音时所看到的。(徒八29,39。)他们想要在亚西亚讲道,圣灵却禁止他们。禁止也是圣灵引导的一部分。

七节接着说,“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试着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圣灵禁止,耶稣的灵不许,指明保罗和他的同工该向前直走。我们若看地图,会看见这样往前的方向是朝着东欧,特别是朝着马其顿和亚该亚。然而,保罗没有想到要往那里去,所以需要主在夜间给他异象;在这异象中,马其顿人的召唤临到保罗。(徒十六9。)

我们需要仔细留意六、七节里两个神圣的称呼:圣灵与耶稣的灵。耶稣的灵与前节的圣灵交互使用,启示耶稣的灵就是圣灵。在新约里,圣灵是神的灵一般的称呼;耶稣的灵是神的灵特别的说法,乃指成为肉体之救主的灵,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里的耶稣,祂曾经过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的死。这指明在耶稣的灵里不仅有神的神圣元素,也有耶稣的人性元素,以及祂为人生活并受死的元素。使徒传讲的职事,乃是在人的生命里,为着人类并在人类中间,一个受苦的职事,因此需要这样一位包罗万有的灵。(使徒行传生命读经第四十四篇)

为什么当使徒保罗要去一个地方传福音时,“耶稣的灵”却不许?为什么圣经不说“神的灵”,而说“耶稣的灵”?其中一定有原因。当我们仔细读行传十六章,并看见这章里的环境时,就知道需要耶稣的灵。本章里有许多的受苦和逼迫。保罗甚至被囚在监里!在这样的光景中,的确需要“耶稣的灵”。耶稣在地上时,是个一直遭受强烈逼迫的人。因此,“耶稣的灵”乃是一个有极大受苦能力之人的灵。他是一个人的灵,也是受苦能力的灵。当我们传福音遭逼迫时,确实需要这样的灵--“耶稣的灵”!

前一节(6)可以证明,“耶稣的灵”就是“圣灵”。我们若读这两节的上下文,就看见在使徒保罗传福音时引导他的“圣灵”,就是“耶稣的灵”。乃是“圣灵”在引导使徒,但在那时,在那件事上,“圣灵”是以“耶稣的灵”的身分行事。

耶稣的灵不只是神的灵,在他里面有神性,使我们能活神圣的生命;也是那人耶稣的灵,在他里面有人性,使我们能过正确的人性生活,也能忍受其中的痛苦。(基督包罗万有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