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使徒行传第十七章

周一 本着圣经辩论关于基督的事【4】

使徒行传十七章一至九节:
1 保罗和西拉路过暗妃波里、亚波罗尼亚,来到帖撒罗尼迦,在那里有犹太人的会堂。2 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到他们那里,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3 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并从死人中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4 他们中间有些人信服了,就附从保罗和西拉,并有许多敬神的希利尼人,首要的妇女也不少。5 但犹太人嫉妒起来,招聚了一些市井匪类,结伙成群,骚动那城,又闯进耶孙的家,想要将保罗、西拉带到民众那里;6 只是找不着他们,就把耶孙和几位弟兄,拉到地方官那里,喊叫着说,这些扰乱天下的,也到这里来了,7 耶孙竟然接待他们。这些人行事都违背该撒的诏谕,说另有一个王耶稣。8 群众和地方官听见他们这话,就惊慌了。9 于是向耶孙和其余的人取了保状,就释放了他们。

在帖撒罗尼迦有犹太人的会堂,犹太人都在那里研读圣经,寻求关于神的知识。保罗照他素常的规矩,“进到他们那里,一连三个安息日,本着圣经与他们辩论”。(徒十七2。)保罗本着圣经与会堂里的人辩论些什么?论到神学和摩西的律法吗?论到预表和预言吗?不,他本着圣经不是辩论这些事,乃是辩论关于基督的事:“讲解陈明基督必须受害,并从死人中复活,又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十七3。)

在我基督徒的一生中,我见过人辩论许多基督以外的事。比方说,许多人辩论关于受浸的事。有些人争论说,信徒应当向前浸;另有些人争论应当向后浸,或是垂直浸下。每派各执一词。还有的人辩论信徒应当受浸一次还是三次;头一次在父的名里,第二次在子的名里,第三次在圣灵的名里。

当时保罗在帖撒罗尼迦的会堂里,不是辩论关于律法的事;他乃是本着圣经,与会堂里的人辩论关于基督的事。他向他们陈明基督必须受害,并从死人中复活;然后就对他们说,“我所传与你们的这位耶稣,就是基督”。

因着保罗有耶稣之灵的构成,他就受到这灵的引导、带领、并指引。他无心为着家谱、预言或预表辩论。他只有一个负担,这负担乃是照着他属灵的构成。保罗完全由耶稣的灵所构成,所以在帖撒罗尼迦,他不供应别的,只供应包罗万有的基督。许多拉比研读旧约,没有看见任何关于基督的事。然而,保罗却能看见圣经里所启示的基督。我们需要学习像保罗那样研读并使用圣经。我们也该追求照保罗那样传讲神圣的事。我见过许多关于圣经真理的辩论、讨论和争论,却很少看见关于包罗万有之基督的辩论。我们要学习基于新约和旧约,为包罗万有的基督辩论。

保罗在会堂里辩论关于基督的事,符合他受圣灵的引导,并受耶稣之灵的规律。保罗乃是这样的人。因着保罗受圣灵的引导,受耶稣之灵的规律,他所进行的工作乃是将包罗万有的基督陈明、传输并供应给人。保罗不是传讲律法、家谱、预言或预表-他乃是供应包罗万有、活的基督,这是这段圣经更深的意义。当我们读使徒行传这些经节时,需要这样来研读并查考。(使徒行传生命读经第四十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