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加拉太书第四章
周一 儿子的名分【2】
加拉太书四章一至五节:
1然而我说,后嗣几时还是孩童,他虽是全业的主人,却与奴仆毫无分别,2乃是在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直到父亲所预定的时候。3我们也是这样,为孩童的时候,受奴役于世上的蒙学之下;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出他的儿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在四至五节保罗继续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出祂的儿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四节的时候满足,指旧约时期的完结,发生在父所预定的时候。(2。)在这一节保罗描述子是“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当然,这女子就是指童女马利亚。(路一27~35。)神的儿子由她而生,成了女人的后裔,如创世记三章十五节所应许的。不仅如此,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如路加二章二十一至二十四节、二十七节所启示的;祂也守律法,如四福音所启示的。
神的选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监护;(加三23;)基督生在这律法以下,要把他们从这律法的监护下赎出来,使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儿子。因此,他们不该回到律法的监护下,受其奴役,如加拉太人受诱惑所作的;乃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在基督里享受那灵生命的供应。
照着整本新约的启示,神的经纶乃是要产生儿子。儿子的名分乃是神经纶的中心点。神的经纶乃是把祂自己分赐到祂的选民里面,使他们成为祂的儿子。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神的经纶乃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承受神应许的福,这应许是为神永远的定旨所赐给的。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作祂团体的彰显。(来二10,罗八19。)因此,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约一12~13。)我们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好成为祂的后嗣,承受祂为永远的彰显所计划的一切;我们不该宝贝律法,而岔到犹太教去。
要给儿子的名分下个恰当的定义并不容易。儿子的名分包含生命、成熟、地位和特权。我们要成为父的儿子,必须有父的生命。然而,我们必须继续在这生命里成熟。生命与成熟就给我们权利、特权、地位,来承受父所有的。按照新约,儿子的名分包含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加拉太书生命读经,二三三至二三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