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加拉太书第六章

周六 主的恩与你的灵同在【1】

加拉太书六章十八节:
18弟兄们,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与你们的灵同在。阿们。

保罗在六章十八节,不是说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与我们的心思、情感或意志同在。他清楚而明确的告诉我们,这恩典是与我们的灵同在。你知道你的灵、心思、情感、意志在那里吗?你知道它们之间的分别吗?我们知道我们有这些官能,但我们很难给它们下定义或说出它们的位置。从经历中我们发现了我们人这几个不同的方面。我们高兴或生气时,是运用情感;我们作决定时,是运用意志;我们思考时,显然是用心思。当夫妻吵嘴时,他们会表达自己激烈的情感,用心思题出自己的理由,并运用意志决定如何应付这种处境。但是他们争吵的时候,他们里面深处有个东西会吩咐他们平静下来。这不是心思、情感或意志。这乃是灵,而灵最主要的部分就是良心。每当良心起作用的时候,就是灵在尽功用。

按照圣经,灵的功能就是接触神。当我们听到福音的时候,就为着自己的罪悔改。悔改与我们良心的活动有关。当真理的光得以透过我们的心思,照进我们良心里的时候,我们的良心就叫我们悔改。因此,悔改与我们灵中这领头部分的活动有关。虽然我们得救的当时可能不明白,但那个时候我们就运用灵了。除了悔改以外,我们还向主祷告,并且呼求祂。我们可能会说,“哦,主耶稣,你是我的救赎主。我感谢你在十字架上为我的罪受死。主阿,我爱你,我接受你作我的救主”。我们这样祷告的时候,运用在主里的信心,神的灵就进到我们灵里,重生了我们的灵。从那时起,那灵就一直住在我们的灵里。因此,灵是我们里面接触神的所在,因为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乃是住在我们的灵里。

我们开始祷告的时候,常常是在我们的心思或情感里。但渐渐的我们就把自己祷告到灵里。然后我们就感觉到我们遇见了主,我们和祂是一。没有言语能形容与主成为一灵有多美好。这实在是太享受了!这个享受产生一种确信,知道三一神是真实的。

我们说那灵是恩典的灵,并不是说那灵是一个东西,恩典又是另一个东西;就好像“生命之灵”一辞,并不是说那灵与生命是两样不同的东西。相反的,那灵与生命乃是一,那灵与恩典也照样是一。同样,神的光并不是指光是神自己以外的东西;神的光意思就是神就是那光。同样的原则,当圣经说到恩典的灵时,指明那灵就是恩典。

我们从经历中得知,我们享受恩典的时候,就享受了那灵。每当我们对那灵在我们里面的运行、涂抹缺少经历时,我们就没有享受恩典。恩典乃是那灵在我们里面的运行、活动与涂抹。我们越有那灵的运行,我们就越享受恩典。(加拉太书生命读经,三九七至四〇〇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