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希伯来书第十一章

周一 信的定义【1】

希伯来书十一章一至四节:
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质实,是未见之事的确证。2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见证。3我们因着信,知道宇宙是凭神的话结构起来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而成的。4亚伯因着信献祭给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借此便得了称许为义的见证,就是神指着他的礼物所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借着这信仍旧说话。

一 信是所望之事的质实

 现在我们来看信的定义。虽然信已经实化在我们里面,但要给信下定义并不容易。信就是信。但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圣灵的感动下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质实,是未见之事的确证”。(十一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质实。因此,信是所望之事的确信、把握、证实、实际、素质、支持的根据,支持所望之事的根基。“质实”这辞原文与一章三节的本质,三章十五节的确信,和林后十一章十七节的自信(知道有稳定的根基)同。此外,这辞也可译为证实、实际、素质(意指事物里面的实质,与外表相对)、根基、或支持的根据。这辞的本意是本质,但在此乃指将本质,就是所望之事的本质,质成现实,所以译为质实。质字是作动词用,即将未见之本质的实际质实出来。这就是信的作为。譬如,本篇信息所印在其上的纸张是一种实质。你用手摸纸张,就把纸质实出来。你感觉、实化、并对纸张有完全的知觉;这是一种质实的动作。信不是一种实质,乃是一个质实的动作。有信心并不是有一种实质的元素,乃是有一种质实的能力。虽然有些东西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是在我们里面有一种能力,把这些东西质实出来。这就是信。圣经说,信的人有永远的生命。(约三15。)当我们听见这话时,就觉得这话传输一种实际的东西;虽然没有人看见或摸着这个东西,但在我们里面的信心,把这话所传输的质实出来。

二 信是未见之事的确证

 希伯来十一章一节又说,信是“未见之事的确证”。“确证”这辞也可译为证据或证明。“确证”这辞含示行动。因此,信心不是实质,乃是未见之事的确证、行动、证据和证明。凡盼望之事,都是未见之事。(罗八24~25。)任何事情若是看见了,就不必盼望。我们是有盼望的人,生活的目标不该放在所见的,乃该放在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才是永远的。(林后四18。)因此,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五7。)我们的目标是至圣所和新耶路撒冷,这两样都是看不见的。然而,对这些未见之事,我们有充足的确证。信心使我们对未见之事有把握,证实我们所没有看见的。因此,信是未见之事的证据、证明。

 信使我们能实化并享受神的事,但不是我们生来就有的,乃是注入到我们里面的一种神圣功能。正确的信乃是神圣的元素,甚至就是神自己,注入到我们里面,成为把未见之事质实出来的能力。这个注入的元素,就是我们质实的能力。每当我们接触神或听祂的话,这由神自己注入到我们里面质实的能力,就自然而然的开始把神的事,把所望之事和未见之事实化出来,我们就简单的信了。我们已经看过,信是在我们生来就有的五官之外,另一个特别的感官,这个感官能质实神的事,就是未见之事。基督徒的生活既是盼望的生活,且在这生活中以未见之事为目标,我们就需要神更多的传输和注入,使我们有能力,有信心,能质实一切所望之事,并得着未见之事的确证。(希伯来书生命读经,六三八至六四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