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希伯来书第三章

周六 基督的同伙【2】

希伯来书三章十五至十九节:
15我们若将起初的确信坚守到底,就必作基督的同伙了。16原来那听见而惹祂发怒的是谁?岂不是那些借着摩西从埃及出来的众人么?17神四十年之久,又厌烦了谁?岂不是那些犯罪,尸首倒在旷野的人么?18又向谁起誓说,他们必不得进入祂的安息?岂不是向那些不信从的人么?19这样我们看出,他们不能进入,是因为不信的缘故了。

在原文里,“同伙”和“有分者”同字。这同一个字在原文里有两种不同的意义;有分者和同伙是完全不同的。我可以是有分于一顿早餐的人,意思就是我是享受那顿早餐的人。但我若说我是某个大公司的同伙,意思就是我是该公司的合伙人之一。因为原文这个字有这两种不同的意义,所以翻译的时候就不太容易翻得正确。在希伯来三章十五节这里的同伙,钦定英文译本译成“有分于基督者”,这是大错。根据上下文,本句不该译为有分者,而该译为同伙。因为从三章七节到十五节这一段,乃是说到进入美地。这是在约书亚率领之下进入美地的事所预表的。在约书亚进入美地这件事上,迦勒乃是他的同伙。我们不能说迦勒“有分于”约书亚,因为迦勒不能享受约书亚;他乃是在进入迦南占有美地的事上,作约书亚的同志、伙伴和同伙。基督今天是我们的真约书亚,我们必须是祂的迦勒。就这方面说,我们不是有分于基督,我们乃是祂的同伙。当我们享受基督时,我们是有分于祂的人;当我们跟从基督时,我们乃是祂的同伙。在本篇信息中,我的负担乃是要告诉你们,我们不仅是享受基督的有分者,也是跟从基督的同伙。作为祂的同伙,我们乃是与祂一同工作,并且与祂合作。

我们必须先有分于祂并享受祂,才能作祂的同伙。当我们享受祂并有分于祂的时候,祂不称作基督乃称作圣灵。我们乃是有分于圣灵的人。(六4。)但是当祂作创始者(元帅)的时候,祂就称为耶稣基督而不称作圣灵。祂给我们享受的时候,祂是圣灵;祂作我们的元帅来率领我们的时候,祂乃是基督。

 不要因这些不同的名称而受搅扰。我已经指给你们看见,希伯来书头二章告诉我们,这位神就是神的儿子。这位神的儿子,也是创始者和大祭司。这与撒迦利亚二章类似,我们在那里看见,万军之耶和华差遣万军之耶和华。差遣者和被差遣者都是万军之耶和华。照样,希伯来一章告诉我们,神说话了,神是在子里说话,末了又称子为“神阿”。接着又说,祂是我们救恩的创始者,又是我们的大祭司。这是多么奇妙,令人惊奇不已!作为我们的创始者,祂是基督。作为我们的享受,祂是圣灵。祂带领我们向前迈进的时候,是我们的创始者。祂进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享受和供应的时候,乃是圣灵。

 我们是有分于基督的人,也是祂的同伙。当我们享受祂的时候,我们是有分于祂的人。当我们跟从祂的时候,我们乃是祂的同伙。你是不是一个有分于基督的人?这意思是说,即使在艰难的环境中,我们仍然享受祂,有分于祂的丰富和滋养。我们这样享受祂之后,祂就成为元帅率领我们,而我们跟从祂,作祂的同伙。祂前进,我们也与祂一同前进。祂是元帅,我们是祂的军队。这样,我们必要进入祂的安息,(四8~9,)也必被带进祂的荣耀。(二10。)(希伯来书生命读经,二一六至二一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