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希伯来书第六章
周三 能再重新悔改【4】
希伯来书六章四至七节:
4因为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5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6而偏离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为自己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7就如田地,吸收了屡次下在其上的雨水,并且生产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享祝福;
根基已经立定,所以不必再立。(六1。)这根基包括六样东西:悔改脱离死行,信靠神,浸洗的教训,按手,死人的复活,以及永远的审判。(1~2。)这就是我们基督徒生活的根基,是在我们得救之初立好的。这根基既已立好,就不必再立。我们若在得救以后又偏离了,也不必再回头去悔改那些已经悔改过的。我们若重复已过的悔改,就是回头再立根基。我们若偏离了,又回转过来,仍愿跟主往前,就不必重新悔改,只需往前。再以盖造会所的事说明。若是会所的根基立好后停了工,现在要再盖造,工人不必另立根基,只要在立好的根基上建造就可以了。我们也可以用赛跑为例来说明。运动员在起跑之后若跌倒了,当然不必回到起跑点再跑,只要从他跌倒的地方起来,再往前跑。我们基督徒的生活,像建造的工程,也像一场赛跑。我们开了头,以后若偏离了,并不需要回到开头的地方,重新开始;我们只需要从跌倒之处起来,继续往前。
四节至六节上半说,“因为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的能力,而偏离的人,不可能再重新悔改”。这段圣经,被许多基督教教师误解,也被许多传道人误用。他们宣称希伯来六章是说,我们信主以后若犯了罪,就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也不能得赦免。
这并不是这里的意思。这里的话乃是说,你曾经悔改过,现在受主激励,要跟从主往前,就不需重新悔改。在主眼中,你不可能这么作。根基一旦立好,就不可能再立。那些曾经蒙了光照,尝过属天的恩赐,又有分于圣灵,并尝过神美善的话,以及来世能力的人,在他们信的时候,就已经立好了根基。他们若偏离了,又回转过来,就不需要再立根基,只要继续往前,竭力前进,达到完全、成熟就好了。他们不需要重复悔改,因为他们不可能再重新悔改。一节指明这是不必要的,六节说这是不可能的,七至八节指出这是不对的。因此,这段话的意思,不是说信徒若犯了罪,就不可能得赦免,而是说一个基督徒若偏离了又回转,他不必重复原初的悔改。
四节里所题属天的恩赐,是指在我们悔改信主时,神所赐属天的事物,就如赦罪、公义、神的生命、平安和喜乐等。五节的“话”,原文是rhema,雷玛,指神实时的话。这里神美善的话,是指一节所说基督开端的话,就是希伯来的信徒在相信主时所尝过的奶。现在他们必须往前到更深的话,就是公义的话。(五13。)这话主要的不是关于神的救赎,乃是关于神经纶的法则,这话就是使他们达到完全、成熟(六1)的干粮。
再重新悔改,意即已经悔改过,又重复悔改,这是不必要的。这样作,就是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我们若试图回到起初的悔改,就是再立根基。在神看来,这是把主重钉十字架。主已经为我们钉了十字架,我们起初悔改的时候,已经接受这个事实。我们若再回头到原初的悔改,那就是把祂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我们绝不可这样作。(希伯来书生命读经,三九七至四〇〇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