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约翰福音第十一章

周一 死人的需要─生命的复活【4】

约翰福音十一章一至十节:
1有一个患病的伯大尼人拉撒路,是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那村子的人。2这马利亚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自己头发擦祂脚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3姊妹二人就打发人到耶稣那里说,主啊,看哪,你所爱的人病了。4耶稣听见,就说,这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着神的荣耀,叫神的儿子借此得荣耀。5耶稣素来爱马大,和她妹妹,并拉撒路。6祂听见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两天。7然后对门徒说,我们再往犹太去吧。8门徒对祂说,拉比,犹太人近来想要拿石头打你,你还往那里去吗?9耶稣回答说,白昼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若在白昼行走,就不至碰跌,因为看见这世界的光。10若在黑夜行走,就必碰跌,因为那光不在他里面。

在约翰十一章一至四节,我们看见死人及其需要。拉撒路不但病了,还死了。(约十一14。)因此,他所需要的不是医治,乃是复活。在主的救恩里,祂不仅医治病人,也赐生命给死人。所以,祂仍然留住原地两天,直等到那病人死了。(约十一6。)主不改造人,也不规正人,却重生人,叫人从死里复活。因此,九个事例中,第一个是重生,末一个是复活。这启示基督作我们生命的各方面,如其它七个事例所揭示的,都是在重生与复活的原则里。这最后一个事例,是真正变死亡为生命。

复活是超过生命的。就其本身说,生命只能存在,复活却能抵挡一切的攻击,甚至能抵挡死亡的攻击。主不只是生命,祂也是复活。死亡不能拘禁祂,因为祂能胜过死亡。死亡不能扣留祂,因为祂不只是生命-祂也是复活。生命是生存的能力,复活却是胜过一切抵挡生命者的能力。它也就超过生命。

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天天应用这复活的生命。我们不只必须凭主作生命而活着,我们也必须借主作复活而得胜。许多时候环境像死亡一样影响我们,但赞美主,一切的事(包括摸着死亡)都是试验,因为这些事证明究竟主是不是复活。没有什么能拘禁我们,因为我们有主作我们复活的生命。不管我们所背负的压力或难处如何,我们都能忍受,因为我们有复活的生命。

为这缘故,主不肯立刻去拉撒路那里治他的病。祂一直等到拉撒路死透了,埋葬了。祂一直等到拉撒路的生命到了绝对的尽头。拉撒路死得那么彻底,以致在坟墓里发臭了。这时候主才来。祂不在这时以前来,因为不愿在医治的原则上来。祂只在复活里生命的原则上来。

基督教的行动违反这原则,因它是宗教,想要改良人,革新人,规正人的行为。但基督是生命,祂用这生命来点活人。祂以自己作生命来重生人,使人复活。改良、革新或规正人的行为,究竟是什么意思?就是借着原来的自己使原来的人更好。但基督以祂自己重生并再造我们。主不愿意医治原来的人;祂要一直等到原来的人死了。因此,你满了死水,发出死的臭味来了,那时主就要来再造你,并使你从那个死亡里复活,而归入祂自己那复活里的生命。(约翰福音生命读经,三〇六至三三〇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