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约翰福音第十二章
周二 服事、见证和爱【2】
约翰福音十二章三至十一节:
3那时,马利亚就拿着一磅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去擦祂的脚,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4祂门徒中的一个,就是那将要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说,5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百银币分给穷人?6他说这话,不是因他顾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7耶稣就说,由她吧,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8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9有一大群犹太人知道耶稣在那里,就都来了,不但是为耶稣的缘故,也是要看祂从死人中所复活的拉撒路。10但祭司长商议,连拉撒路也要杀了,11因为有好些犹太人,为拉撒路的缘故,离去并信入了耶稣。
在召会生活中有不同的功用。在召会事奉中有三类功用,由这家的三个人所代表。首先是马大所代表,服事的功用。(约十二2。)历代以来,马大受了不公平的待遇。历世历代,基督徒都轻看了她。不要定罪马大,定罪她是不公平的。我们不该认为马大不行,因为这一章明说“马大伺候”。这是非常美好的,因为在召会的事奉中,召会的事务必须料理。没有马大,谁来管我们吃的事情?我们需要她预备食物。我欣赏马大的服事。我们都必须改变我们对她的观念,不该轻看她。我们该鼓励姊妹作马大。在那个家里,马大的服事是必需的。照样,在召会事奉中,首要的功用是办事,是照料一些实际的事务。
在召会的服事中,第二类功用由拉撒路所代表。拉撒路似乎没有作什么,他只是坐在那里和主同席吃饭。但我们必须记得,拉撒路是复活生命活的见证。他不是借着作什么事来见证,乃是借着活在复活的生命中来见证。他的见证并不在劳苦或工作,乃在享受复活的生命。他是主复活生命之大能的见证人。他在那里,那里就有复活生命的见证。
召会中的第二类功用是生命的见证。这种见证不是作出来的,乃是活出来的。那不是一种工作,乃是一种生命。这不是借劳苦,乃是借享受主。这使人感受到复活的大能,复活生命的显出,以及对主这生命的享受。主能使死人变得这么活,并且使他们与祂同席,这是一个有力的见证。在召会中必须有这样一种活的见证,这样一种生命的功用。不但要有实际事务的服事,也要有生命的职事。马大的服事是必需的,但拉撒路的职事更是不可少的。
马利亚代表第三类功用。(约十二2~3。)她代表那些非常爱主的人,将他们所持有最宝贵的东西倾倒在主身上。他们爱主到一个地步,将上好的给主。这正是马利亚所作的。她将极贵重的香膏倒在主的脚上,又用自己的头发去擦祂的脚。在她心中,没有什么东西像主这样亲爱、这样宝贵、这样贵重了。她,以及很多像她一样的人,都用他们上好的来爱主。在她的估价之下,主比任何东西都更有价值、更可爱。在她看来,主是最宝贵、最贵重的。
所以,我们有三类的功用:服事、见证和爱。我们有服事、见证和倾倒在主身上的爱。这三样东西必须在召会生活中见到。(约翰福音生命读经,三四三至三四五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