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约翰福音第六章

周四 吃主的人,也要因主活着【4】

约翰福音六章四十五至五十九节:
45申言者书上记着,“他们都要蒙神的教导”。凡从父听见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46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祂看见过父。47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远的生命。48我就是生命的粮。49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50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51上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活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51下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的生命所赐的。52于是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祂的肉给我们吃?53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远的生命,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55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57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58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59这些话是耶稣在迦百农施教的时候,在会堂里说的。

在五十一节下半,主说,“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的生命所赐的”。到了这里,粮变成了肉。我们已经看见,粮属于植物生命,只为着喂养;肉属于动物生命,不仅为着喂养,也为着救赎。人堕落以前,主是生命树,(创二9,)只为着喂养人。人堕落到罪中之后,主就成了羔羊,(约一29,)不仅为着喂养人,也为着救赎人。(出十二4、7~8。)主舍了祂的身体,就是祂的肉,为我们死,好叫我们得着生命。血是在五十三节加进来的,在那里主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到这里,加上了血,因为这是救赎所必需的。(约十九34,来九22,太二六28,彼前一18~19,罗三25。)

你领会生命的粮和活粮之间的不同吗?生命的粮指粮的性质是生命;活粮,指粮的情形是活的。祂是活粮;虽然祂被钉死,被杀了,但祂仍是活的。惟独祂是在复活里活着的一位。五十六节含示复活的事。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指明主必须复活,才能住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主在复活以前无法住在我们里面,只有复活以后才能住在我们里面。因此,五十六节指明祂要复活,并要成为内住的灵。

在五十七节主说,“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吃就是把食物接受到我们里面,并生机的吸收到我们体内。因此,吃主耶稣就是将祂接受到我们里面,为重生的新人以生命的方式所吸收;然后,我们就凭着所接受的主而活。借此,祂这位复活者就活在我们里面。(约十四19~20。)原则上,这也是变死亡为生命。(约翰福音生命读经二一九至二二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