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周四 倾倒我们所有的以跟从主【2】

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八至三十三节:
28 你们中间谁想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计算花费,能盖成不能?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完工,看见的人都嘲笑他,说,30 这个人开始盖造,却不能完工。31 或是一个王,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人去迎战那领二万人来攻打他的么?32 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特使去求和平的条款。33 这样,你们每个人,若不舍弃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在二十八至三十节,主接着说,“你们中间谁想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计算花费,能盖成不能?恐怕安了地基,不能完工,看见的人都嘲笑他,说,这个人开始盖造,却不能完工”。这话与二十一节的话指明,在我们跟从主的一生里,需要我们把一切所有和所能的摆上;不然,我们就会失败,变成失味的盐,从荣耀的范围,被扔到羞耻的范围里。(路十四34~35。)

我们不该认为跟从主耶稣是没有意义的事,跟从主应当是我们一生的经历。我们一生既跟从主,就需要把一切所有和所能的摆上。

在三十一、三十二节,主说,“或是一个王,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人去迎战那领二万人来攻打他的吗?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帕特使去求和平的条款”。这例证也与跟从主的代价有关。我们跟从主,需要倾倒我们一切所有的。

在三十三节,主说,“这样,你们每个人,若不舍弃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问题不是我们有多少,要紧的是,我们跟从主必须倾倒我们的一切。我们要作祂的门徒,就必须舍弃一切所有的。(路加福音生命读经,二六一页)

希伯来书十章三十九节说,“我们却不是退缩以致遭毁坏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得着魂的人”。…今天我们都是跟从基督的人。我们若要照着神的经纶跟从祂,就必须付代价。从人这方面来说,要跟从主,我们必须丧失属魂的享受和世俗的娱乐。

丧失这些东西,就是丧失我们的魂。如果我们今天不愿意出代价丧失我们的魂,意思就是说,我们不肯在今世失去属魂的享受和世俗的娱乐,我们就不会给生命之律机会,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今天丧失我们的魂,意思就是让生命之律有机会将基督作到我们里面。这也就是说,我们不看重购物、置屋、吃喝、穿戴、或各种的娱乐,而只注意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的运行。我们都必须说,“我愿意出任何代价,让生命之律有机会将基督作到我里面的每一部分”。这就是得以完全,也就是得荣耀。我们将来得荣耀,就是得着魂。因此,得完全、得荣耀、得着魂,都是指同一件事。

遭毁坏的意思是,我们今天拯救了我们的魂,将来就要丧失魂。这也是说,我们出卖了得荣耀的长子名分,放弃了完满得以完全的权利。那些在将来丧失魂的人,就是对将来得完全、得荣耀、得着魂不看重的人。他们只看重今天属魂的享乐。今天我们若肯出代价,丧失我们的魂,将来我们就要得着魂,得以完全,并得着荣耀。(希伯来书生命读经,五一四至五一五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