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

周六 主毁灭敌基督【4】

路加福音十七章三十七节:
37 门徒说,主阿,在那里有这事?耶稣说,尸首在那里,鹰也必聚集在那里。

十七章三十七节说,“门徒说,主阿,在那里有这事?耶稣说,尸首在那里,鹰也必聚集在那里”。“尸首”直译,“身体”。这是最奥秘的一节圣经,五十多年来一直使我困惑不解。至终,经过仔细研读圣经和别人的著作,我所得到的结论是:这节圣经是说到主毁灭敌基督。

敌基督将是大灾难的起因,他需要受审判、遭毁灭。在亚当里众人都是死的,(林前十五22,)照样,将来在哈米吉顿与主争战,那邪恶的敌基督及其邪恶的军兵,(启十九17~21,)在主眼中乃是腐臭的尸首,正合鹰的口味。圣经将主和那些信靠祂的人比为鹰,(出十九4,申三二11,赛四十31,)又将快速摧毁仇敌的军队比为飞鹰。(申二八49,何八1。)因此,这里的鹰必是指基督和得胜者。他们要像快速飞来的军队,与敌基督及其军兵争战,并将其消灭,就在哈米吉顿将神的审判施行在他们身上。这不仅指明,在基督显现时,祂要与得胜的圣徒,一同出现在敌基督及其军队所在之处,也指明基督和得胜者,要像鹰一样快速的从空中出现。这相当于路加十七章二十四节闪电的发出。

现在,主对法利赛人所问有关神国来到的问题,有了完全的解答。这解答乃是:神的儿子第一次来临时,国度与祂同来;祂上十字架时,国度与祂同去。不仅如此,祂再来时,国度要与祂一同再来。祂得胜的圣徒被提时,神的国将在那里。末了,敌基督被要来的基督击败时,神的国也要在那里。从这一切我们看见,神的国实际上就是人救主这活的人。因着祂是神的国,祂在那里,神的国也在那里。每当祂显现,祂就显为神的国。(路加福音生命读经,三一五至三一六页)

天国的福音是特别对黑暗权势而发的。因此,我们看见主耶稣首次传扬天国的福音时,祂所有的作为都是对付黑暗权势的。主耶稣告诉我们说,在末了的时候,必定有祂的儿女兴起来作这样的见证。我们感谢主,因为在最近的几年中,神的儿女已经有不少兴起与撒但争战了。属灵的争战,在许多信徒身上已是的确的事实,并非一种什么名词了。真的,我们是在这世代的末了。

弟兄们,我们如果要神的国降临,要神的统治权在这世界彰显出来,要魔鬼和它的政权被赶出去,我们就应当站立起来为天国的福音作见证。换一句话说,我们应当为基督十字架的得胜作见证,应当宣告说,基督已经审判了这世界的王,祂已经完全得胜了,现在的国度、荣耀、权柄完全是祂的了,撒但在今世是没有地位的了,它不过霸占此间而已。神喜欢这样世代的“末期”快来,好叫祂的国度能彀接着而来。然而,神的儿女有他们的本分当尽。神的儿女应当与神同工,将这世代带到它的尽头。祷告是一个法子,但是见证也是不可少的。亲爱的阿,我们应当空前的为主耶稣基督的“君尊”站立起来,应当空前的见证祂的“政权”。敌基督的国度要先基督的国度而来。我们应当在敌基督的国度未实现之先,为基督的国度作见证。要使这一个世代到它的末期。(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八册,复兴报(卷一),一六至一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