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路加福音第六章
周三 最高标准的道德【4】
路加福音六章二十四至三十四节:
24 但你们富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充分的受了你们的安慰。25 你们现今饱足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饥饿。你们现今喜笑的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要哀恸哭泣。26 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申言者也是这样。27 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见的人,要爱你们的仇敌,善待恨你们的人。28 要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为那凌辱你们的祷告。29 有人打你的脸,连另一面也给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不要拦阻他拿去。30 凡求你的,就给他;有人夺你的东西去,不用再要回来。31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32 你们若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因为连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33 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就是罪人也这样行。34 你们若借给人,指望从他收回,有什么可酬谢的?就是罪人也借给罪人,要如数收回。
二十七、二十八节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这听见的人,要爱你们的仇敌,善待恨你们的人。要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为那凌辱你们的祷告”。我们在二十七、二十八节看见最高标准的道德。爱我们的仇敌,善待恨我们的人,乃是最高标准的道德。为那咒诅我们的祝福,为那凌辱我们的祷告,也是最高标准的道德。我们读这些经节很容易,但要实行就极其困难。实际上,要履行这些话,我们需要是个神人,就是被神浸透并与神调和的人。
在二十九节主说,“有人打你的脸,连另一面也给他打。有人夺你的外衣,连里衣也不要拦阻他拿去”。把另一面的脸让给打我们的人,证明我们有能力以受苦代替抗拒,不为自己的利益在肉体或魂里生活行动,乃为神的国在灵里生活行动。
在二十九节主说,有人夺我们的外衣,连里衣也不要拦阻他拿去。不过,我们要这样举止行动,就需要被神浸透。(路加福音生命读经第十四篇,一一一至一一二页)
路加福音所启示最高标准的道德,比任何一种哲学所教导的都高得多。比方说,孔子教导道德,但他所教导的不是最高标准的道德,至多乃是人性美德的发展,人性美德并没有得着神圣属性的加强或丰富。
我们要在人性美德里得着神圣属性的加强并丰富,就需要在素质上有神在我们里面,在经纶上有神在我们身上。这就是说,我们需要从神而生,以得着神的素质;我们也需要为神所膏,以得着祂作我们的能力。当我们从神而生,有祂的素质,又为祂所膏,有祂作我们的能力,我们就成为神人,预备好在最高标准的道德里生活。在这种生活里,人性美德就被神圣属性所加强并丰富。
这道德乃是人性美德被神圣属性所加强并丰富。当神所造的人性美德被神圣属性所加强并丰富之后,那就是最高标准的道德。神是在照着最高标准道德的生活里得着彰显。我们若领会这件事,就领会路加写这本福音书时所遵循的基本且重要的原则。
最高标准道德的生活是路加福音的根本原则。在这本福音书里,我们看见主耶稣是由神装备的人,过着彰显神的生活。因着祂彰显神,祂就活在最高标准的道德里。(路加福音生命读经,七九至八〇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