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周四 爱主你的神【2】

马可福音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四节:
28 有一个经学家进前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得好,就问祂说,诫命中那一条是第一?29 耶稣回答说,第一是,“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30 你要全心、全魂、全心思并全力,爱主你的神”。31 其次,“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32 那经学家对祂说,夫子,不错,你说的是真实的,神只有一位,除了祂以外,再没有别神;33 并且全心、全悟性并全力爱祂,又爱邻舍如同自己,就比一切的燔祭,和各样的祭物好得多。34 耶稣见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于是再没有人敢问祂什么。

在马可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四节,奴仆救主被一个经学家查问。马太二十二章三十五节称这经学家为律法师。经学家是个含意较广的辞,包括律法师在内;律法师乃是研究摩西律法的学者,精通摩西的律法,也是解释旧约律法的专家。

这个经学家精通律法,因此大胆的来到主耶稣跟前。经学家知道主已经驳倒了那些与祂争辩的人,就问祂说,“诫命中那一条是第一”?(可十二28。)主回答说,“第一是,“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全心、全魂、全心思并全力,爱主你的神”。”(29~30。)这样的爱主就是尽我们全人的每一部分,以我们的灵、魂、体来爱祂。

主在三十一节继续回答说,“其次,“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再没有别的诫命比这两条更大的了”。

这两条诫命都说到爱,或是爱神,或是爱人。爱是神诫命的精意。因此,最大的诫命完全是爱的事,爱神且爱人。(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三〇四至三〇五页)

雅歌一章二节:“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这里所追求的“亲嘴”,并不是父亲在我们的颈项上亲嘴。(路十五20。)因为那个亲嘴,乃是表示赦免,一切属乎主的人,都已经得着了。这一本歌所注意的,乃是信徒与主中间爱的关系。

第一个呼求,我们不知道是得了生命之后,过了多少时候才有的。但是我们知道,这一个呼求,乃是一个得救的人,被圣灵唤醒之后,对主发生追求的意念的情形。因为她满了饥渴的心的缘故,她口里就不知不觉的说,“愿祂用口与我亲嘴”。她并没有告诉人,这个“祂”是谁。但是,在她的心目中,只有一个“祂”,就是她所追求的“祂”。她已往和主的关系,不过是普通的,她觉得非常的不满足。她现在盼望和主中间有更个人的来往。所以她羡慕祂的“亲嘴”,就是爱的个人的表示。

为什么我会有这一种的追求呢?乃是因为我得了异象。圣灵给我看见一个异象,乃是普通人所没有看见的。我得了启示,知道“你的爱情比酒更美”。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我羡慕祂口的亲嘴。真的,你的爱比酒更美。圣灵叫我看见,一切能叫人快乐的,能叫人陶醉的,能叫人兴奋的,都不如你的爱。在日下的东西,人所以为可以为之倾倒的,都不如你的爱。我看见了,我知道了。日下有什么东西,能和你的爱相比呢?(倪柝声文集第一辑第三册,歌中之歌,九至十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