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可福音第十三章

周三 福音的传扬及逼迫【2】

马可福音十三章九至十三节:
9 但你们要自己谨慎。人要把你们交给议会,并且你们要在会堂里受鞭打,又要为我的缘故,站在官长和君王面前,对他们作见证。10 然而福音必须先传给万民。11 人把你们拉去交给人的时候,不要预先忧虑要说什么,只是在那时刻赐给你们什么话,你们就说什么,因为说话的不是你们,乃是圣灵。12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女,交到死地;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13 你们还要因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主在十三章九至十三节说到福音的传扬及逼迫。主在九节说,“但你们要自己谨慎。人要把你们交给议会,并且你们要在会堂里受鞭打,又要为我的缘故,站在官长和君王面前,对他们作见证”。这里的“你们”是特指犹太门徒说的。首批殉道者是犹太人。

九节指明,逼迫是从犹太人和外邦人来的。议会与会堂和犹太人有关,但官长与君王是指外邦人的统治者。因此,九节所形容的逼迫来自两个源头,就是犹太人与外邦人。

主在十节继续说,“然而福音必须先传给万民”。照马太二十四章十四节来看,传给万民的福音乃是国度的福音。国度的福音,包括恩典的福音,(徒二十24,)不仅把人带进神的救恩,也把人带进诸天的国。(启一9。)恩典的福音重在罪的赦免、神的救赎、和永远的生命;国度的福音重在神属天的管治和主的权柄。在这世代结束之前,国度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国度的福音是对万民(外邦人)作的见证。在这世代结束以前,就是大灾难以前,这见证必须传遍全地。

主在马可十三章十一节告诉门徒,人把他们拉去交给人的时候,不要预先忧虑要说什么,因为圣灵会在他们里面说话。然后主说,“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女,交到死地;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你们还要因我的名,被众人恨恶;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12~13。)这些话虽然简单,却包括了一切。逼迫会从犹太人、外邦人、甚至自己的家人而来。已往有过这种逼迫,今天还在继续发生。

明白十三节“得救”的意思,是很重要的。这里的“得救”,可能是指蒙拯救脱离恨恶我们、逼迫我们的人,但至终是指蒙拯救进入诸天之国的实现里;这是给得胜信徒的赏赐,与以弗所二章八节所启示永远的救恩不同。(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三二五至三二六页)

过去一千九百多年,有两件事不断的进行,就是传福音与受逼迫。这些事从未间断,乃是出于主的主宰。一世纪又一世纪,向主忠信的人不惜代价的传扬福音,甚至不顾生死。同时,撒但却霸占旧造,连同旧人及其社会与文化,煽动起无数的逼迫。

撒但反对神的经纶,结果怎样?结果撒但与世界都将一无所得。至终,新人要完全生产出来。

新人经过漫长的出生过程之后,主耶稣就要回来,在圣徒被提的时候,接收这新人。这意思是说,主耶稣回来的时候,要有被提的事;这被提乃是新人最终的生产。(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三三五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