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可福音第八章
周六 不再是我,乃是福音【4】
马可福音八章三十五至三十八节:
35 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36 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魂生命,有什么益处?37 人还能拿什么换自己的魂生命?38 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话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圣天使来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
在马可八章三十五节,主继续说,“因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丧失魂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主在本节题到魂生命,在前一节说到己。事实上,魂生命和己乃是同义辞。我们的魂生命就是我们的己,我们的己就是我们的魂生命。我们自己乃是魂。在八章三十三至三十五节,有三件东西彼此相关,就是心思、己和魂生命。心思是己的发表,己是魂生命的具体表现。魂生命具体表现在己里面,并借着己活出来,而己又借着心思、思想、观念和意见发表出来。我们若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我们的心思就趁机活动,表现自己。这就是在彼得身上所发生的。因此,主说我们必须否认己,并且不要救自己的魂生命,乃要丧失魂生命。丧失魂生命乃是否认己的实际。这就是背起十字架。
主在三十五节说到救魂生命与丧失魂生命。我们可以说,救魂生命,就是让魂得着享受,不让魂受苦。丧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跟从奴仆救主的人,若让他们的魂在今世得着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失去享受。他们若为主和福音,在今世让他们的魂失去享受,就会叫他们的魂在要来的国度时代里得着享受。
在三十五节说到为祂和福音丧失魂生命。许多读马可福音的人误解主论到为祂和福音丧失魂生命的话。有人也许会说,““为我”意思是说,为着主的目的和荣耀。“为…福音”这辞必定是指为着传福音,为着福音的果效与结果。为着主的荣耀,为着传福音,我必须举止合宜”。这种观念是错的。这不是主在这里的话的正确解释。
“为我和福音”的正确意义是什么?这里所说的“为主”,实际的意思乃是:“不再是我,乃是福音”。我们在基督里已经被了结了。现今,我们必须将这种了结应用在自己身上,并应用在生活中的每一方面。这样,我们的生活就“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不再是我,乃是福音”。这意思是说,我们该活基督,活福音。这与我们想要为着主的荣耀和福音的果效,作个举止合宜的基督徒,完全不同。
如果这位在公司上班的弟兄,正确领会主的话,他就会告诉自己:“我是主耶稣的跟从者,我有分于祂。我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工作时,不必想要举止合宜,也不必小心翼翼,我只需天天简单的活基督。当我清晨醒来,我需要呼求主耶稣,吸入祂。我呼求祂,祂就成了我的气息,成了我内里所是之内在并主要的元素,也成了我生活的素质。我在办公室里单单活祂。我不必定意向同事传福音,也不必因我告诉他们我在召会里而挂虑。我只在意一件事,就是活基督。我愿意整天吸入基督,并且活祂”。这是为主丧失魂生命的正确领会。(马可福音生命读经,二一〇至二一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