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十四章
周二 主顾到跟从者的需要【2】
马太福音十四章十四至十六节:
14 耶稣出来,看见大批的群众,就对他们动了慈心,治好了他们的病人。15 到了黄昏,门徒到祂跟前来,说,这是野地,时候已经晚了,请解散这些群众,他们好往村子里去,为自己买食物。16 耶稣却对他们说,不用他们去,你们给他们吃吧。
许多时候我们经历了弃绝,并且通过了弃绝之后,我们很喜乐,很释放。但经历这释放之后,我们领悟自己有所缺乏,没有什么可赖以维生。我们缺乏必需的东西。这就是跟随主到野地之群众的情形。
我相信那些跟随属天的王到野地的人,在享受喜乐、美好的时光。他们也许十分喜乐,以致忘了吃饭。彼得也许领先提醒耶稣,他们在野地,时候已经晚了,群众需要东西吃。也许是他提议主解散这些群众,他们好往村子里去,为自己买食物。门徒似乎说,“主,你看现在是黄昏了,不要把群众留在这里,解散他们吧”!这不是一番好心好意吗?今日的彼得都有好心。在召会生活中,好心的人常常有所提议。不要作这样的彼得。
主在十六节的话很有意义,祂说,“不用他们去,你们给他们吃吧”。门徒求主解散群众,好叫他们去为自己买食物;主却叫门徒给群众吃。门徒的观念是要人作事,这是律法的原则;但主的观念是要给人享受,这是恩典的原则。门徒所提议的,完全是根据律法的原则。
主耶稣告诉门徒给群众东西吃时,门徒说,“我们这里除了五个饼两条鱼,再没有别的”。(太十四17)当你要运用恩典时,你会看见自己一无所有。你若仅仅向人发号施令,就不会领悟自己多么贫穷。你也许以为自己非常聪明,对自己说,“我真聪明!没有一个人注意黄昏到了,但我知道一切。我甚至能指导耶稣。在主的恢复里,我是最聪明的。我能告诉人作这作那。我知道时间,我知道环境,我知道要说什么,我知道要作什么,我知道一切。甚至我知道如何吩咐主耶稣”。然而,主告诉我们要运用恩典时,我们会说,“当我在律法之下时,我是瞎眼的,不认识自己。
在律法之下,我的贫穷没有暴露出来。但如今主耶稣说恩典的话,叫我给他们东西吃。这恩典的话暴露我的贫穷。我立刻看见自己一无所有,我只有一个吩咐的口。我能吩咐,我能指示,我能教导,但我没有东西给人”。律法没有暴露我们那么多。但每当我们要运用恩典时,我们的贫穷就暴露出来。我们看见自己没有东西给人,甚至没有东西给自己吃饱。
我们以为自己知道要作什么,也能告诉人要作什么,我们就是在律法之下的彼得,不是在恩典之下的人。在恩典之下的人总会说,“主,我没有东西给人。需要很大,但我无法应付。我晓得今天是恩典时代,不是律法时代。然而,我没有东西给人。恩典暴露了我”。你是在恩典之下,还是在律法之下?你若在律法之下,就仍会觉得自己有可夸的-你聪明的头脑、远见、知识和教导人的能力。但主把你摆在恩典之下时,你的贫穷和无有就会暴露出来,你必须承认自己没有东西给人,甚至没有东西给自己吃饱。这里我们清楚看见律法的原则和恩典的原则。(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四十三篇,四六五至四六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