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十五章
周三 从心里发出来的,那才污秽人【1】
马太福音十五章十至二十节:
10 于是耶稣叫了群众来,对他们说,你们要听,也要领悟:11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12 当时,门徒进前来,对祂说,法利赛人听见这话,被绊跌了,你知道么?13 祂就回答说,凡不是我天父所栽种的植物,必要连根拔出来。14 任凭他们吧,他们是瞎子的瞎眼领路者;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都要掉在坑里。15 彼得就回答祂说,请给我们讲讲这比喻。16 祂就说,连你们到如今还不领悟么?17 岂不知凡入口的,是进到肚腹,又排泄到茅厕么?18 惟独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那才污秽人。19 因为从心里发出恶念、凶杀、奸淫、淫乱、偷窃、假见证和谤讟,20 这些都是污秽人的;至于不洗手吃饭,却不污秽人。
岂不知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进入他的心,乃是进入他的肚腹,又排到茅厕里。祂这样说,就把各样的食物都洁净了。…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污秽人。照主在这里的话看来,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污秽人。耶利米说,人心坏到极处(耶十七9)。堕落的人心里败坏,充满了污秽人的细菌。
主在马可七章二十一和二十二节就列出人心里许多能污秽人的事物:“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淫乱、偷窃、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狂傲、愚妄”。主又在二十三节下结语说,“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发出来,且能污秽人”。从里面发出的恶,乃是人堕落和有罪的性情所产生的恶果。
我们必须将主所说的话应用到我们身上,并看见凡从我们里面出来的,都能污秽人。没有一样出于我们的东西是清洁的。就我们的本性来说,我们是由邪恶的事物所构成的。(马可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篇,一七五至一七六页)
每当我们犯了罪,我们需要向神认自己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在祂的话上是信实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神在祂的救赎上是公义的,必要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真是美好。但是二章一至二节指明,我们还需要一个人,一个与父同在的辩护者,照料我们的案件。我们自己没有能力处理案件,我们需要一位属天的律师。
约翰在一章说到耶稣的血,在二章说到我们的辩护者。神不仅预备了耶稣基督的血,为我们流出,使我们得蒙赦免并洗净;神也预备了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首先,主耶稣流血作我们的赎价;祂流血之后,又成了我们的辩护者,我们属天的律师,照料我们的案件。我们的辩护者付清我们的债,又照料我们的案件。这真是美好!
基督不单是与神同在,也是与父同在的辩护者,这事实指明主为我们所处理的案件,乃是家庭中的事,是我们父的儿女与父之间的案件。实际上,我们的辩护者就是我们的长兄,父的儿子。
神圣的家庭充满了爱,但这家庭也充满了义,因此有规则,也有父的管教。我们绝不该认为我们在父的家里可以不守规矩。我们的父是有次有序的,祂的家应当远比人间的法庭有次序。但是我们这些父家里的儿女常常很顽皮。我们犯错,违反家规,得罪父。为这缘故,我们需要主,我们的长兄,作我们与父同在的辩护者。(约翰壹书生命读经第十四篇,一二〇至一二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