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十七章
周六 基督儿子名分之启示的应用【2】
马太福音十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七节:
24 他们到了迦百农,有收殿税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们的老师不纳殿税么?25 彼得说,纳。等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怎么看?地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或丁税?向自己的儿子,还是向外人?26 彼得一说,向外人,耶稣就对他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了。27 但为免绊跌他们,你要到海边去钓鱼,拿起先钓上来的鱼,开它的口,就必找到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殿税。
在十七章二十四至二十七节,有纳殿税给收税之人的事。这是一个试验,要断定我们是否晓得如何应用关于基督的启示与异象。在十六章,彼得从天父得着关于基督是活神儿子的清楚启示。从那时起,彼得确信基督就是活神的儿子。接着,他在山顶上看见基督显现为活神儿子的异象。因此,他得着了这启示,也看见了异象。人可能有启示,而没有异象。在十六章,彼得从天父所得着的仅仅是启示。在十七章,他看见神的儿子借着拿撒勒人耶稣显现,并彰显出来。没有什么能比这个启示和异象更清楚了。
然而,关于启示与异象的应用,彼得必须受试验。得着启示并看见异象是一回事,但实际的应用是另一回事。…彼得得着启示并看见异象是美妙的,但现在他必须受到收丁税之人的试验。
二十四节说,“他们到了迦百农,有收殿税的人前来对彼得说,你们的老师不纳殿税吗”?殿税是犹太人为圣殿所纳的丁税,等于犹太币半舍客勒(出三十12~16,三八26)。彼得被问到这问题时,他立刻说,“纳”。彼得不晓得如何应用启示与异象,他被暴露了。彼得在变化山上,听见从天上来的声音,吩咐他要听基督(太十七5)。他若还记得在山上所发生的事,就会将问题转问基督,听祂怎么说。但他没有听基督说什么,就回答了。
二十五、二十六节说,“等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怎么看?地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或丁税?向自己的儿子,还是向外人?彼得一说,向外人,耶稣就对他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了”。主问彼得,地上的君王是向自己的儿子,还是向外人征收关税或丁税。君王的儿子总是免纳关税或丁税的。半舍客勒是神百姓纳给神殿用的。基督既是神的儿子,就可以免纳。因此,这与彼得对这事的回答相反。
彼得已经得到关于基督是神儿子的启示(太十六16~17),也看见了神儿子的异象(太十七5)。如今在应用时,他被收丁税之人的问题摆到试验中。他在回答时失败了,因他忘了他所得着的启示和所看见的异象。他忘了主是神的儿子,不必纳丁税给他父的殿。
彼得借着这件事受到试验,使他晓得如何应用关于基督的启示与异象。借着这经历,他知道了“听祂”是什么意思。他领悟他不必听摩西或以利亚,只要听祂。今天对我们而言,基督就是我们的摩西和以利亚。祂是我们现时、活的立法者,也是我们的申言者。凡祂所说的就是律法,就是生命的律法。此外,祂所说的就是今日的预言,应付我们当前、实际的光景。这不仅仅是个故事;这对彼得和我们都是一个功课。(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篇,五三八至五四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