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十八章
周六 赦免七十个七次【3】
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一至三十五节:
21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当赦免他几次?到七次么?22 耶稣对他说,我不是对你说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23 因此,诸天的国好比一个作君王的人,要和他的奴仆算账。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万他连得银子的来。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可偿还的,主人吩咐把他和他的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来偿还。26 那奴仆就俯伏拜他,说,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27 那奴仆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并且免了他的债。28 但那奴仆出来,遇见一个和他同作奴仆的,欠他一百银币,便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所欠的,都要偿还。29 那和他同作奴仆的,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将来我必还你。 30 他却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清所欠的债。31 那些和他同作奴仆的,看见所发生的事,就甚忧愁,去把一切所发生的事,都完全告诉他们的主人。32 于是主人把他叫来,对他说,你这恶仆,因你央求我,我就把你一切所欠的都免了;33 你岂不应当怜悯和你同作奴仆的,象我怜悯你么?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直到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赦免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听主说到国度生活的话之后,彼得问主一个问题:“主阿,我的弟兄得罪我,我当赦免他几次?到七次吗”?(太十八21)彼得不是替别人问这问题;他既快且大胆,他按着他里面的所是发问。快的人都常常得罪人。我们越活跃、越快速、越大胆,就越得罪人。但谨慎、缓慢的人,很少得罪人。为什么不是约翰问这问题?关心主所论到得罪弟兄的乃是彼得。因着彼得常常得罪人,他就很关心,并且问主关于赦免的事。
二十二节说,“耶稣对他说,我不是对你说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七十个七次,意思是我们必须不计其数的赦免人。不需要数算或记录你赦免人的次数。一次一次又一次,你需要赦免他们。
今天大多数的基督徒相信只要他们得救了,将来就不会有问题。但在这比喻中,那不赦免和他同作奴仆的人,不是假基督徒,乃是真基督徒。你需要领悟,有一天真基督徒可能被交给掌刑的。
十五至二十节强调得罪人的弟兄需要悔改。但这比喻强调被得罪的人需要赦免。我们不愿悔改和不愿赦免,都会使我们在国度之外。我们若得罪人,却不愿悔改并求赦免,我们就会在国度之外。同样的原则,我们若被得罪,却不愿赦免,我们也会在国度之外。我们常以为我们在国度里,但照着神的数学却不然。这乃在于我们是否愿意一面悔改并求赦免,另一面从心里赦免人。
历年来,我在召会生活中一直观察这两个问题。某些弟兄得罪人,不愿悔改并求赦免。结果,他们就在召会生活之外。因着在召会生活之外,他们就在国度之外。我也看见那些被得罪,却不愿赦免那得罪他们的人。他们也在召会生活之外。表面看来,不悔改和不赦免人的人在国度里。事实上,照着神的算法,他们不在国度里。(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五十二篇,五五七至五六〇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