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
周一 人的不义与神的义的对比【4】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一至二十五节:
1 到了早晨,所有的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商议陷害耶稣,为要把祂治死,2 就把祂捆绑,解去交给总督彼拉多。3 这时,出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锭银子还给祭司长和长老,说,4 我出卖了无辜的血,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何干?你自己看着办吧。5 他就把那些银锭丢在殿里,离开,出去吊死了。6 祭司长取了那些银锭,说,不可把它们放在圣库里,因为那是血价。7 他们就商议,用那些银锭买了窑匠的一块田,用来埋葬客旅。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9 这就应验了那借着申言者耶利米所说的,说,“他们拿那三十锭银子,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子孙中所估定的,10 买了窑匠的一块田,正如主所吩咐我的”。11 耶稣站在总督面前,总督问祂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耶稣说,你说的是。12 可是,当祂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13 彼拉多对祂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么?14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总督极为希奇。15 每逢节期,总督照例把群众所要的一个囚犯,释放给他们。16 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名叫巴拉巴。17 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那一个给你们?巴拉巴,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18 他原知道他们是因嫉妒才把耶稣解了来。19 彼拉多正坐在审判台上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到他那里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也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因祂受了许多苦。20 但祭司长和长老挑唆群众,要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21 总督对他们说,两个当中,你们要我释放那一个给你们?他们说,巴拉巴。22 彼拉多对他们说,那么,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祂?众人都说,钉祂十字架!23 总督说,为什么?祂作了什么恶事?他们却更加喊叫说,钉祂十字架!24 彼拉多见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群众面前洗手,说,流这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自己看着办吧。25 众百姓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罗马总督彼拉多有地位审判基督。原则上,他应当按公义审判祂。诸天的国是基于义,但二十七章启示出世界的国全然不义。这章提出义和不义的对比。属地的政权,这世界的国,是不义的,但诸天的国是义的。站在彼拉多面前的主耶稣是独一的义人,却被不义的属世政权定了死罪。以后我们会看见,事实上基督被公义的神所审判、所击杀。表面看来,祂被不义的属世政权宣判死刑;这判决是不义的。事实上,祂被神定了死罪,这个判决是义的。
二十七章的意义是表明世界的国和诸天之国的对比。在世界的国那一面有不义;但在诸天之国这一面有公义。一面,耶稣受审判、被定罪、死在十字架上是不义的;另一面,祂受审判而死是义的。耶稣被钉十字架,是正确的,也是错误的。祂被不义的属世政权错误的判刑。祂是公义的、无辜的,甚至出卖祂的人也作见证。彼拉多也见证基督是义人,甚至洗手表明他不愿卷入任何的不义。但我们将会看见,主受到正确的判决,因为祂被公义的神宣判死刑。(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七十篇,七二三至七二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