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马太福音第五章

周四 超凡的义【4】

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二十六节:
17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或申言者;我来不是要废除,乃是要成全。18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到天地都过去了,律法的一撇或一画,也绝不能过去,直到一切都得成全。19所以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训人,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又这样教训人,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20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21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22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23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24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25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26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成全律法,在这里有三方面的意义:基督在积极方面遵行了律法;基督在消极方面借着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成全律法也指基督用祂的新律法补充旧律法。这由祂说“但是我告诉你们”(太五22,28,32,34,39,44)所表明。基督遵行了律法,使祂有资格借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律法的要求。基督借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带进复活的生命以补充律法,完满的成全律法。旧律法,就是较低的律法,带着要人遵行的要求,并人必须受惩罚的条件,已经过去。国度的子民是父的儿女,现在只需要凭着复活的生命,就是父永远的生命,成全新律法,就是更高的律法。

基督的代死带进了复活的生命。当这复活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这生命就能作完成律法的美妙工作。它使我们能成全更高的律法。借着我们里面复活的生命,我们不仅能不杀人,甚至能不向人动怒、不恨人。这复活的生命比天然的生命高多了,因为它实际上就是神圣的生命,永远的生命,最高水准的生命。我们里面这最高的生命能满足最高律法的要求。

在二十节王指出,在千年国时,超凡的义乃是进入诸天之国实现里的条件。这里的义,不仅是指救赎的基督,因我们相信接受祂,在客观方面成为我们的义,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更是指内住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国度子民照着国度新律法所得的这义,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照着旧律法所得的义。我们天然的生命,不可能得着这超凡的义。这样的义,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产生出来。

进神的国,需要重生作我们生命的新开始,而进诸天的国,要求我们重生之后,在生活中有超凡的义。进诸天的国,意即今天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将来有分于诸天之国的实现。(马太福音生命读经第十七篇,一九二至一九五、一九八至一九九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