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腓立比书第二章

周三 基督的高举【2】

腓立比书二章九至十一节:
9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10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稣的名里,万膝都要跪拜,11万口都要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我在本篇信息的负担,乃是将基督的高举联于我们属灵的经历。神已经高举了基督,但你有否高举祂?在宇宙中基督已被高举,但是在你里面祂有否被高举?问题是基督已经在各处得着高举,却没有在你里面被高举。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在意谈论基督客观的高举,却关切在我们主观的经历中应用基督的高举。我们若不以基督这钉十字架的生活作我们日常生活的榜样,祂就不能在我们里面被高举。

二章十二节可以证明,保罗的观念乃是基督不仅客观的在宇宙中被高举,也要主观的在我们日常生活的经历中得着高举。保罗在五至八节说到钉十字架的生命,并在九至十一节说到被高举的生命之后,在十二节说,“这样,我亲爱的,你们既是常顺从的,不但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就是我如今不在的时候,更是顺从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自己的救恩”。“这样”一辞指明,保罗在十二节所说的,乃是前几节接受基督作钉十字架生活之榜样的结果。这些话指明,基督钉十字架的生命应该是我们的经历,基督高举的生命也应该是我们的经历。一面,我们可以说基督被高举的生命;另一面,我们也可以说基督高举的生命。不论怎么说,在二章九至十一节有一个高举的生命。这样的生命也该是我们所作成之救恩的一部分。十二节里救恩的主要元素,乃是作钉十字架生命的基督,以及在高举里的基督。这该是我们借着神在我们里面的运行所作成的救恩。

基督的高举的确是我们救恩的最高标准。我们不该是一班仅仅得救的人,而该是借着基督复活的大能被高举的人。保罗说到基督的高举,目的不是客观的教导道理。这一点乃是与基督徒的经历有关,正如这卷书所包括的其它项目一样。我们必须经历基督的降卑;这意思是说,我们必须经历祂作倒空自己并

降卑自己的那位。如今基督已被神高举到宇宙的至高之处,我们也必须经历祂的高举。哦,愿主开我们的眼睛,给我们看见,我们远远构不上神救恩的标准!我们所作成之救恩的标准必须高到一个地步,包括基督的高举。基督的高举该是我们对救恩的终极经历。这不仅需要基督作我们钉十字架的生命,也需要基督在复活的大能里作我们高举的生命。使祂在宇宙中被高举的大能,正是叫祂在我们里面被高举的大能。

在腓立比书里,保罗用不同的辞句说到同一个实际。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就是那使基督被高举的大能;这也是三章十节复活的大能,以及四章十三节所题到的能力。保罗在四章十三节说,“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里面,凡事都能作”。用以加我们能力的,就是复活的大能、高举的大能、以及耶稣基督之灵全备的供应。这个大能足以使我们作成自己的救恩,达到最高的标准。当我们达到这标准时,我们就得胜有余了。(腓立比书生命读经,一一五至一一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