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伴读
启示录第十四章
周三 他们原是童身【4】
启示录十四章四至五节:
4 这些人未曾与妇女在一起受到玷污,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祂。他们是从人间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5 在他们口中找不着谎言,他们是没有瑕疵的。
四节说,初熟的果子“未曾与妇女在一起受到玷污,他们原是童身”。就如人争论十四万四千这数字是实在的还是象征的,这一节所说的童身,也曾引起争论。按照这一段圣经所载,这十四万四千个活着的得胜者都是童身。有人说这是实在的童身,也有人说这是属灵的童身。这里的童身该是主在马太十九章十一至十二节所说的童身。然而,同样的原则也可适用于姊妹。(林前七7~34,37。)童身的原则就是我们不该受任何属地事物的玷污。我们若只照字面来看,那么所有的姊妹都不包括在内了;但是把姊妹排斥在这些活着的得胜者之外是不对的。
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主主宰的智慧。历代以来逝去的得胜者要成为男孩子,作战士。虽然我们活在地上的人也必须与仇敌争战,但是不必一直与他争战。你对撒但传讲了一会儿之后,就该忘了他。不要花太长的时间对撒但讲道。你讲了一会儿之后就该停下来,把时间用来爱主。要学着花时间亲密的爱主耶稣。你若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时间,就有所缺欠。仅仅不犯罪还不够,仅仅很好、很对也不够,我们必须和主恋爱。虽然我不喜欢“恋爱”这辞,但我不得不用。我们都必须和主耶稣恋爱,告诉祂说,“哦,主耶稣,我爱你,你也知道我爱你。因为我爱你,主阿,有些事我就不去作”。这是作活着的得胜者的路。主固然需要男孩子去与祂的仇敌争战,但祂更需要初熟的果子,祂的爱人,作祂的满足。
在预表中,初熟的果子不是带到农夫的家中,乃是带进神的家里,神的殿中,作祂的满足。主耶稣作初熟的果子也是这样。(林前十五20,23。)在主复活的早晨,祂不准马利亚摸祂,祂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到父那里”。(约二十17。)主好像说,“不要摸我,因为我必须将我复活的新鲜献给父。我父必须首先尝到我复活的新鲜”。我们都必须学习在新鲜、亲密、爱的关系里将自己献给主,作祂的享受。如果你只是因为害怕而不作某些事或不碰某些事,你就不是在主爱人的高水平上,乃是在最低的水平上。我们必须在最高的水平上,不是因为害怕才拒绝作某些事情,乃是因爱主而不作。姊妹们渴望和丈夫在一起,而不是回家和父母在一起,因为她们爱她们的丈夫。照样,因为我爱主,所以我制止自己不作某些事。我有自由作那些事,并且作了也不是犯错;然而只因我爱主耶稣,我就不愿作。这是这段圣经的真正意义。
我们必须跟上四节的原则,这原则乃是:我们(弟兄姊妹都一样)必须持守我们的童贞,仰望主借着祂的恩典,为着祂自己的缘故保守我们。我们不该只是战士,也该是初熟的果子,就是那些较早成熟,使主满足的人。我们需要说,“主阿,为着使你满足,我要早日成熟。主阿,我不在乎我的被提─我只在乎你的满足。我要被提到诸天之上使你得满足。主阿,只要能让你满足,我无论在地上或在天上都无妨”。这是活着的得胜者的态度。(启示录生命读经第四十六篇,至页)